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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于2026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付丽华女士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李前进女士出席并记录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付丽华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意见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付丽华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意见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适当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付丽华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四)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于2026年3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4)。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6-003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5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投保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委员、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6-00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1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0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3月05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座4-15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2月1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本次股东会议案1、2、3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上述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6年3月9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6年3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5)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座4-15A

  邮政编码:100086

  联系电话:010-58731208

  联系传真:010-58731208

  电子信箱:ir@ymky.com

  联系人:李前进、陈僖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2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6”,投票简称为“易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3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3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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