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1日下午2: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蓝润置地广场T6-3,3楼龙大美食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晓初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会议的股东444人,代表股份267,247,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528%(已剔除截止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下同)。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51,98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81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2人,代表股份15,264,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09%。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3人,代表股份15,311,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2人,代表股份15,264,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09%。
5、公司股东及代理人、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龙大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59,832,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97%;反对6,778,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97%;弃权26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896,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437%;反对6,778,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601%;弃权26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62%。
公司持有“龙大转债”的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6-016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2月11日送达各位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晓初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龙大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2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2月12日起生效。自2026年2月12日起,若“龙大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龙大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龙大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龙大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2、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3、修正前转股价格:人民币9.30元/股
4、修正后转股价格:人民币4.20元/股
5、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6年2月12日
6、转股期限:2021年1月18日至2026年7月12日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龙大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龙大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7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公开发行了9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5,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683号”文同意,公司95,0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8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龙大转债”,债券代码“128119.SZ”。
(二)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18日至2026年7月12日。
(三)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龙大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9.56元/股,2020年12月,因公司实施完成了3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由初始转股价格9.56元/股调整为9.5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12月14日起生效。
2021年4月30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57元/股调整为9.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30日起生效。
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日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8月2日,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成功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由9.38元/股调整为9.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8月12日起生效。
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日至2022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以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而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由9.29元/股调整为9.2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31日起生效。
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日至2022年8月17日,公司总股本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以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而发生变化,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龙大转债”的转股价由9.28元/股调整为9.3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8月19日起生效。
二、“龙大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向下“龙大转债”转股价的审议程序
1、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向下修正“龙大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龙大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将上述议案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龙大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龙大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3、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龙大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30元/股向下修正为4.2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2月12日起生效。
四、本次向下修正“龙大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4.1860元/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4.1863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综上所述,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龙大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2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2月12日起生效。自2026年2月12日起,若“龙大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龙大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龙大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2020年7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1月30日,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山东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通报和传达,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就《决定书》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全面自查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及整改措施
存在的问题:经查,2021年至2024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投项目结转固定资产后未停止利息资本化,并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利息资本化,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六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导致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整改措施:公司已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加强内部控制及关键人员的合规意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已完成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公司已对2021年至2025年度已披露的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部、证券部。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提高财务报告质量。
二、整改总结
山东证监局本次对公司的现场检查及时指出了公司存在的问题,对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升财务信息质量和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持续加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完善公司治理,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地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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