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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发行境外债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6-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兴业银锡:关于拟发行境外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4)。公司全资子公司兴业黄金(香港)矿业有限公司发行的于2029年到期的2亿美元境外高级无抵押可持续发展债券(该债券由公司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提供担保,以下简称“债券”)认购协议中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达成,该等债券已于2026年2月10日完成定价。本次债券的发行情况如下:

  1、发行主体:兴业黄金(香港)矿业有限公司。

  2、担保主体: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方式:担保发行。

  4、发行规模:2亿美元。

  5、发行币种:美元。

  6、债券类型:高级无抵押境外可持续发展债券。

  7、票面利率:7.40%。

  8、债券期限:3年期。

  9、拟上市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10、管辖法律:英国法。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公司《可持续金融框架》相关要求的境内外项目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债券将于2026年2月13日在香港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后续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备案程序。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6-11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兴业银锡: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兴业银锡: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9)。

  2、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

  4、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时间2026年2月11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主楼十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吉兴业;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1,757人,代表股份638,483,8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9580%。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392,587,1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109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51人,代表股份245,896,7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8484%。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755人,代表股份153,243,4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63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9,267,0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4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50人,代表股份123,976,3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821%。

  (八)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通知公告中明列的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629,907,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68%;反对8,306,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10%;弃权269,1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44,667,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037%;反对8,306,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07%;弃权269,12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洋、郑献恺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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