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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11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武汉富力万达嘉华酒店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东湖路105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时华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载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9人,代表股份136,777,33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27.390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134,373,17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26.9092%。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202人,代表股份2,404,160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0.4815%。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210人,代表股份6,192,614股,占公司全部股份的1.2401%。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6,455,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5%;反对2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3%;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870,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986%;反对2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20%;弃权4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3%。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8,708,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03%;反对2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34%;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64%。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824,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494%;反对2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30%;弃权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7%。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下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补选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

  3.01《补选王锋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4,471,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4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886,662股。

  3.02《补选吴德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4,45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5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874,244股。

  3.03《补选蔡永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场及网络投票同意134,447,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6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3,863,194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指派邓薇律师、苗宝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及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部分及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24人。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拟解除限售数量:2,907,83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823%。

  3.首次授予部分及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及《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公司在首次授予部分及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2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此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适格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考核体系科学性和合理性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及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2年9月30日,公司取得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考分〔2022〕68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其上报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7日,公司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6.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2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不含暂缓授予部分),向333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868.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36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2月9日上市。

  8.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3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登记完成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5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36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1月6日上市。

  10.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了29.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36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4月26日上市。至此,公司已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340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50.85万股。

  12.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3. 2024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2月19日上市流通。

  14.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8,019股。2024年12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期间未出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15.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6.2025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月16日上市流通。

  17.2025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回购注销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8,019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18.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9. 2025年9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9月9日上市流通。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三)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1.2024年12月19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2025年1月16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2025年9月9日,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4.本次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第一批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及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12月9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2月8日届满;本激励计划第一批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1月6日,第二个限售期于2026年1月5日届满。根据《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第一批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等相关手续。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本次共计324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07,838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5823%。具体如下: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24名激励对象办理持有的2,907,838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限、条件均已满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决议;

  3.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3月5日(星期四)14:30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0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0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2月26日(星期四)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本次股东会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是: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证券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3月4日(8:30至11:30,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洁 余平

  (2)联系电话:0724-2309237

  (3)联系传真:0724-2309615

  (4)电子信箱:zbb@hbklgroup.cn

  (5)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2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83”,投票简称为“凯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3月0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3月0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3月05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在劳动合同期内辞职,1名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关系等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200股,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1%。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9,357,647股变更为499,317,447股。

  2.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3.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5.36元/股。2023年6月,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2024年6月,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2025年6月,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依据公司《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其回购价格应调整为5.06元/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等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依据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在劳动合同期内辞职,1名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经调整的价格回购注销。由此,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200股,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1%。

  (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为5.36元/股。2023年6月,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2024年6月,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2025年6月,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派每股现金红利0.1元(含税),依据公司《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其回购价格应调整为5.06元/股。

  (三)回购价格与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按5.06元/股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四) 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预计为207,000元左右(最终金额以会计师验资数据为准),回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0,200股。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股份回购注销及公司的减资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决议;

  3.炜衡沛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6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其他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2月11日以现场审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娄爱东女士、王晓清先生、乔枫革先生于2026年元月届满六年,任期结束。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选了王锋女士、吴德军先生、蔡永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部分职位须进行调整,现对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如下:

  战略委员会(5人):邵兴祥(主任委员)、罗时华、王平、涂君山、高文学

  审计委员会 (3人):吴德军(主任委员)、王锋、王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王锋(主任委员)、涂君山、蔡永华

  提名委员会(3人):高文学(主任委员)、姚小林、吴德军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同意为符合条件的324名激励对象共计2,907,838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长罗时华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第一批暂缓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200股。回购价格调整为5.06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3月5日14:3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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