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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科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2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已于2025年12月29日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详见《华西科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 日常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赎回,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或转换转出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为0.01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0.01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基金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港股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的未付收益或部分转出且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而本次转出完成后账户剩余资产不足以弥补当前累计未付收益的负值时按转换比例结转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最初持有华西科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10,000.00份,持有满30日后于T日(未满180日)提出将该10,000.00份基金转换成华西优选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对应的华西科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50%,对应的华西优选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为1.50%。假设T日收市后华西科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单位净值为1.1000元/份,华西优选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单位净值为1.0500元/份,则有关转换所得的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金额=10,000.00×1.1000=11,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1,000.00×0.50%=55.00元

  转入金额=11,000.00-55.00=10,945.00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10,945.00/(1+1.50%)×1.50% = 161.75元

  转出基金申购费=10,945.00/(1+1.50%)×1.50%=161.75元

  补差费用=161.75–161.75=0.00元

  净转入金额=10,945.00–0.00=10,945.00元

  转入份额=10,945.00÷1.0500=10,423.81份

  即:某投资者在T日将单位净值为1.1000元/份的10,000.00份华西科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请转换为单位净值为1.0500元/份的华西优选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得到10,423.81份华西优选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可与本公司旗下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进行相互转换,同一基金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间可以相互转换。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基金份额持有人向销售机构提交基金转换的申请,拟转换转出基金需处于可赎回状态,对于有持有期限规定的基金,转换转出时需满足持有期要求,拟转换转入基金需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4、经转换后的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5、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确认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6、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换业务与赎回业务按同比例确认,未确认部分按失败处理,不支持顺延到下一个交易日处理。

  7、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8、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 0.01 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投资人可通过华西基金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转换转出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转换转出业务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或垂询相关销售机构。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5 层 526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5 层 526 号

  法定代表人:李本刚    

  电话:028-62003155 传真:028-62003132    

  联系人:李侃音    

  客服电话:400-0628-028

  5.2其他销售机构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hx168.com.cn    

  客服电话:95584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abchina.com    

  客服电话:95599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csc108.com

  客服电话:95587

  (4)天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址:www.hxzq.cn

  客服电话:95304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华西科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西科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本次开放期开放日常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0628-028    公司网址:www.hx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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