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仁”),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 本次增加为珠海宏仁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0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4.35亿元(含本次担保);
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提供担保总金额为等值人民币17.90亿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昌”)、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仁”)取得银行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00亿元担保额度(含已发生累计担保金额,其中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16.30亿元,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度5.70亿元);具体请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5-010号《宏昌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上述担保事项并经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请见公司2025年5月15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2025-024号)。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珠海宏仁本次与中国银行发生的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珠海宏仁提供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4.35亿元(含本次担保);为珠海宏昌提供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13.55亿元;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孙公司珠海宏仁提供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17.90亿元(含本次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使用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5月24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洁能路169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8,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瑞荣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珠海宏仁资产总额为311,127,724.98元,负债总额为42,573,072.18元,净资产为268,554,652.80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为-838,401.9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珠海宏仁总资产人民币34,579,990.70元,负债总额为186,935.92元,净资产人民币34,393,054.78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人民币-517,533.0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股珠海宏仁比例100%,珠海宏仁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保证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珠海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5,500.00万元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公司能对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为满足珠海宏昌、珠海宏仁的项目建设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珠海宏昌、珠海宏仁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对珠海宏昌、珠海宏仁具有实质控制权,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同意为该等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全资孙公司珠海宏仁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17.9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99%,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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