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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王俊民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

  公司拟与海利克斯(成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克斯”)共同投资9,700万元人民币设立子公司海思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用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海思生物”),其中公司投资8,700万元人民币,占海思生物股权比例89.69%,海利克斯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海思生物股权比例10.31%;

  公司拟与海利克斯共同投资4,850万元人民币设立子公司海思新元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用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海思新元”),其中公司投资4,350万元人民币,占海思新元股权比例89.69%,海利克斯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占海思新元股权比例10.31%。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6-01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思科或公司”)拟与海利克斯(成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克斯”)共同投资9,700万元人民币设立子公司海思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用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海思生物”),其中公司投资8,700万元人民币,占海思生物股权比例89.69%,海利克斯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占海思生物股权比例10.31%。海思生物重点布局ADC(抗体药物偶联物)、In Vivo CART(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免疫疗法)等前沿方向。

  2、公司拟与海利克斯共同投资4,850万元人民币设立子公司海思新元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用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海思新元”),其中公司投资4,350万元人民币,占海思新元股权比例89.69%,海利克斯投资500万元人民币,占海思新元股权比例10.31%。海思新元重点布局小核酸药物等新一代技术研究领域。

  (二)公司控股股东王俊民先生持有海利克斯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上述事项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俊民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3,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10%,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介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海思生物重点布局ADC(抗体药物偶联物)、In Vivo CART(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免疫疗法)等前沿方向,海思新元重点布局小核酸药物等新一代技术。上述子公司将以创新生物药的研发、产业化与商业化为核心,持续开展新型生物药的研究开发与适应症拓展,致力于构建覆盖药物发现、临床研究、规模化生产及市场准入的全产业链能力,打造具备核心竞争力的生物医药创新平台。有助于公司抢占新一代生物医药技术的战略高地,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进一步丰富高端生物药产品管线,全面推动公司研发、生产与商业化体系的升级,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构建核心增长引擎。

  双方计划总投资人民币14,55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3,050万元(海思生物8,700万元、海思新元4,350万元),持股比例均为89.69%;海利克斯以自有资金出资1,500万元(海思生物1,000万元、海思新元500万元),持股比例均为10.31%。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海利克斯(成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6年2月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俊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俊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2、历史沿革、运营情况及财务数据:

  该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暂无历史沿革和运营情况,亦无相关财务数据。

  3、关联关系:

  王俊民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设立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思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用名称)    注册资本:970万元人民币

  股东及出资情况:

  公司投资87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89.69%;海利克斯投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31%。

  出资方式:自有货币资金

  经营范围:包括不限于: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药与制药技术开发、转让、服务与咨询。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名称:海思新元医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用名称)    注册资本:485万元人民币

  股东及出资情况:

  公司投资435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89.69%;海利克斯投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31%。

  出资方式:自有货币资金

  经营范围:包括不限于: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新药与制药技术开发、转让、服务与咨询。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拟签署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关于共同投资海思生物的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海利克斯(成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一)投资方案

  经各方协商,甲乙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海思生物(“标的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9,700万元,全部由甲方、乙方以本协议约定方式出资。双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如下:

  1、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8,700万元,占股权比例89.69%。

  2、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股权比例10.31%。

  3、标的公司注册资本97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87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89.69%,乙方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10.31%,其余投资价款计入资本公积。

  (二)管理及职能分工

  股东会为标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并按照《公司法》规定及本合同规定行使股东会职权。标的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各一名,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和监督,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三)违约条款

  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七日内补足,由此给海思生物和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须向标的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须向标的公司及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标的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关于共同投资海思新元的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海利克斯(成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一)投资方案

  经各方协商,甲乙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海思新元(“标的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850万元,全部由甲方、乙方以本协议约定方式出资。双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如下:

  1、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350万元,占股权比例89.69%。

  2、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占股权比例10.31%。

  3、标的公司注册资本485万元,其中甲方出资435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89.69%,乙方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10.31%,其余投资价款计入资本公积。

  (二)管理及职能分工

  股东会为标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并按照《公司法》规定及本合同规定行使股东会职权。标的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各一名,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和监督,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三)违约条款

  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七日内补足,由此给海思生物和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须向标的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须向标的公司及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其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标的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双方均按照出资金额确定其在共同投资子公司的股权比例,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开展生物药的研发、产业化和商业化,拓展公司在创新医药领域的业务布局,高度契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与合作方实现优势互补,加速打造领先的创新生物医药平台,不断提升公司的整体价值和综合竞争实力。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海思生物及海思新元在初创期的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研发失败、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等诸多潜在风险,公司将充分整合各方优势资源,把已有的包括业务运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较为科学有效的各项管理制度推行、落实到上述新设公司,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应对风险,促使其稳定健康发展。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连续12个月以来,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8,030.50万元,业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与控股股东控制的主体未发生关联交易(不含本次,未经审计)。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控股股东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48,030.50万元(不含本次,未经审计),业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八、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高度契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拓展在创新医药领域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的整体价值和综合竞争实力。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4、拟签署的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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