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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日

  至2026年3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6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2月26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a)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华阳路190号,中信博公司

  b)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c)联系人:张文霞

  d)联系电话:0512-57286818

  e)联系邮箱:investor.list@arctechsolar.com

  2、本次股东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

  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原职责基础上增加ESG和可持续发展相关职责等内容,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对该工作细则部分条款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本次仅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职责进行调整,其成员组成、任期规定等不变。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将可持续发展及ESG理念融入公司战略规划与决策过程,推动公司向更加绿色、低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

  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研发方向、内部投资结构,并同步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9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6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6,053,79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89,99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3,226,696.7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1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38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项目实施内容未做变更。详见公司2025年4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基于当前市场需求洞察,促进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及可持续发展,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研发方向、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同步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拟投入总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实施主体(2025年调整后)、实施地点(2025年调整后)不做变更。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变更部分“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研发方向、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现“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投项目之一,该项目研发方向于2022年规划确定,包括“复杂地形下光伏支架设计与风工程研究”、“柔性跟踪支架研发项目”、“钢边框在跟踪支架上应用”三个研发课题,总项目拟投入募投资金5,625.00万元。其中“柔性跟踪支架研发项目”系提高复杂地形下土地资源的再利用效率,形成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解决方案。规划确定之初公司研发推进较快,现已依托自有资金、研究设备和设计经验完成了该研究内容并推动了解决方案落地与市场进入。“钢边框在跟踪支架上应用”系为了解决传统太阳能组件使用的铝合金边框成本较高的痛点,从而开拓公司新盈利增长点。然而,随着市场上新兴复合材料品类的涌现,钢边框应用已经不能为公司带来新利润空间,项目拟定之初与市场现阶段发展存在较大差异,难以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经过公司管理层审慎分析与论证,公司拟在保留“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中“复杂地形下光伏支架设计与风工程研究”研发方向不变的基础上,将“柔性跟踪支架研发项目”、“钢边框在跟踪支架上应用”两大研发课题变更为“智能打桩机器人研发项目”、“智能安装机器人研发项目”。本次拟变更的研发方向能够降低光伏电站建设打桩过程中的人力成本、提升工程质量、实现降本增效,推动光伏行业发展精细化、标准化、智能化,契合国家高质量发展战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鉴于“智能打桩机器人研发项目”、“智能安装机器人研发项目”对设备的专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相应的设备投入规模也较常规研发项目有所提升,且公司为实现研发资源的高效整合与协同创新,相关项目将在公司现有实验室中进行研发。因此,公司拟将原研发项目的建设投资费、部分软件购置费等统筹调整至新研发课题中以满足其设备投入需求。

  本次“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建设总投资和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不变,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同时,公司本次拟对“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研发方向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导致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出现延后,因此同步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三、变更部分“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研发方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变更部分“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研发方向的必要性

  1、升级优化现有研发平台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研发实力

  公司始终紧随行业技术创新发展轨迹,深度挖掘行业与市场,对现有核心技术体系的完善、更迭、创新与延展的能力不断提升,夯实及优化行业竞争力。本项目的实施,将通过总部研发实验室的产品竞争力提升及延展产品竞争力建设,进一步升级公司现有研发平台“跟踪+”的综合能力,将进一步拓展公司研发功能,为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升级与完善,以及未来行业内围绕满足客户需求的前沿技术布局奠定基础,切实提升公司综合研发实力。

  2、聚焦光伏安装环节,推动公司产品实现智能化升级

  公司近年来在持续围绕光伏跟踪支架系统核心业务的同时,不断实现“跟踪+”领域的开拓创新,积极在柔性跟踪、储能系统、智能清扫机器人等领域实现业务拓展,不断完善新收益创新能力,优化公司全栈价值体系,助力客户实现价值。本项目的实施,将继续围绕公司光伏跟踪支架系统核心业务产品,延续“跟踪+”的路径,聚焦光伏安装环节,对智能打桩机器人和智能安装机器人等前沿技术进行研发,推动公司产品实现在安装环节的智能化、自动化升级,对构建公司产品全流程智能化与自动化体系,提升产品安装质量与安装效率,助力光伏行业实现“降本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二)变更部分“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研发方向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支持光伏产业技术创新发展,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光伏产业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应对气候变化、履行我国国际承诺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双碳”战略的主要手段,其行业发展受到国家重视。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陆续发布多项光伏产业发展支持政策,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强大的核心技术研发实力,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核心技术领域已形成近800项相关知识产权(含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先后设立了“江苏省太阳能智能跟踪及支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苏州市太阳能跟踪系统成套设备重点实验室”,具备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扎实的技术支撑。

  除自主研发外,公司还积极利用外部研发资源,开展产学研合作,与海内外多所大学或科研院所进行了技术合作,进一步提升了综合技术研发实力,能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3、丰富的人才储备、持续的研发投入与科学完善的研发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基础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自身研发实力的打造,分阶段稳步扩充研发团队规模和研发投入水平。在技术研发团队方面,公司汇聚了一批在太阳能光伏、光伏支架、智能制造等领域多元复合型人才,建立了以行业领军人物为核心、骨干员工为支撑的多层次人才体系,并持续稳步扩充研发团队规模,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超过15%。

  在研发费用投入方面,自2022年至2024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6.27%。公司结合行业技术发展、市场客户需求和公司产品服务发展战略规划,积极开展相关产品的技术研发,每年均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不断增强公司研发综合实力。截止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研发费用达到1.5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05%。

  四、变更部分“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研发方向的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政策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近年来国家及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产业支持政策,但若未来国家对上述相关产业政策进行调整,进而导致光伏产业出现波动性,可能导致公司预期收入出现一定的经营波动性,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及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全球地缘政治、贸易战争、科技封锁等外在因素变化,可能导致全球光伏行业景气度出现一定的波动性,未来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首先,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的各项政策法规变化情况,建立预警机制,及时进行优化调整;其次,公司将加大自身发展力度,保持与客户的紧密联系,持续拓展全球市场份额,建立竞争优势;再次,公司紧随行业技术创新方向,不断提高公司光伏产品全流程智能化水平,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最后,各经营环节进一步加强风险识别和管控,及时调整策略,使外部影响最小化。

  (二)市场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在光伏支架领域目前已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但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如果公司不能持续顺应下游领域发展需求,则有可能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首先,公司将持续深化公司在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力争稳步提高公司产品在全球市场的覆盖面和渗透率;其次,公司将持续提高技术研发、转化、延展能力,加强产业链一体化制造能力布局,夯实公司在未来全球光伏支架产品、交付、“跟踪+”竞争力;最后,公司将加强品牌建设,为公司未来产品拓展、业务发展夯实基础,进而不断提升公司行业知名度与影响力。

  五、本次变更部分“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研发方向、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研发方向、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审议并同意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调整“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研发方向、内部投资结构和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研发方向、内部投资结构和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调整“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研发方向、内部投资结构和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以及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研发方向、内部投资结构和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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