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6年2月11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第九届董事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生产铜管、铜棒、铜箔、铜管接件、导体材料、铝型材等产品,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铜、锌、铝、镍、铅等大宗商品,单位价值较高,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利用期货工具对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投资方式及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铜、锌、铝、镍、铅等原材料。

  4.投资期限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

  5.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原材料采购暨净库存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操作程序、管理部门及职责权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原材料采购暨净库存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2.公司内控审计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审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4.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股东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生产原材料铜、锌、铝、镍、铅等,主要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不进行投机性的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制定了《原材料采购暨净库存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操作程序、管理部门及职责权限等作出明确规定,有效规范期货套期保值行为,控制风险。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稳健经营,提升经营水平和持续健康运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3.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26年2月27日9:00—17:00到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10楼

  邮编:31005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03”,投票简称为“海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3月0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3月0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3月03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上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橹铭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清华大学成立技术联合研究中心的议案》

  为了提升技术研发能力,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自有资金与清华大学成立技术联合研究中心。本次合作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合作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预计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3月3日下午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