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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6-014号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由于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消除尚需确认,上述年度年报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消除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受让方证券公司股东资格尚需进一步沟通,相关事项的推进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上述事宜的推进尚存在不确定性,且目前本次交易的重组预案(草案)尚未形成,本次重组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20.81%股份出售给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市金控”)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1、2024年3月27日,公司分别与长发集团、长春市金控签署《意向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20.81%股份出售给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东北证券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控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公司本次出售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号),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3、公司就上述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每月披露《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对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说明。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风险提示

  自筹划公告披露以来,交易各方认真梳理交易流程及细节,制定时间计划表,持续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

  (一)公司年报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消除尚需确认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由于本次重组拟置出资产超过现有资产的50%,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11,中介机构需要对公司最近三年规范运作情况、最近三年业绩的真实性和会计处理合规性等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保留意见所涉及预付款项商业合理性事项消除前,中介机构无法进行判断并发表明确意见。2025年,公司积极采取措施推进保留意见消除工作。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核查,待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后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并计划与公司2025年年报同时披露。公司上述年报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消除仍存在不确定性。

  (二)受让方证券公司股东资格尚需进一步沟通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券公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10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规定,东北证券和各方同步开展了对受让方长发集团、长春市金控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的主体资质、财务、业务、资金来源等情况的尽职调查,目前正在就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沟通,相关事项的推进尚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事宜的推进尚存在不确定性,且目前本次交易的重组预案(草案)尚未形成,本次重组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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