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等相关规定,如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2025年年度报告》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扣非前后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的专项说明显示,“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根据我们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尚不能确定沐邦高科业绩预告中2025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以及沐邦高科预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沐邦高科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经初步审核,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尚未消除,如后续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已消除,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非无保留意见。”。
● 2025年7月25日,因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公司被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最终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上市地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岗位等关键管理人员长期缺位,相关公司治理存在缺陷。上述事项可能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类型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上述财务指标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收入确认、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重大缺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等相关规定,如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2025年年度报告》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扣非前后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或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
若公司股票触发上述终止上市风险事项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公司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导致未满足该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的,应当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及时披露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自披露后的次一个交易日起停牌。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出现上述终止上市情形后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次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经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3,000万元到-52,000万元,预计公司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2,000万元至38,000万元,预计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5,000万元至21,000万元。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专项说明
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已对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大华初步审核,截至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根据我们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得的审计证据,我们尚不能确定沐邦高科业绩预告中2025年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以及沐邦高科预计将消除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由于沐邦高科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具体审计意见以本所出具的沐邦高科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为准。
沐邦高科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经初步审核,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尚未消除,如后续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已消除,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非无保留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
(四)公司股票存在其他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是,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目前均处于被立案调查阶段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5003号)。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详见公告2025-08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最终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上市地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先生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5005号)。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廖志远先生立案(详见公告:2025-1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六)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披露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4),南昌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昌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即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七)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一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
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并披露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铜陵高新企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2,363,264股由上海浦东法院于“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已于2026年2月11日完成司法拍卖过户,致使其与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变动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2,363,264股由上海浦东法院于“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已于2026年2月11日完成司法拍卖过户,致使其与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司法划转完成过户后,竞买人南昌金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持有公司股份2,363,2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沐邦新能源控股持股数量将减少至67,360,352股,持股比例将降至15.5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3、本次拍卖事项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3月修订)》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股票减持,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的股份。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6-009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
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2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曹玉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补选曹玉珊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兼召集人职务。曹玉珊先生的上述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后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曹玉珊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曹玉珊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专业能力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曹玉珊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玉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曹玉珊先生个人简历
曹玉珊,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省中青年骨干教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协会(CGMA)学术会员,1994 年至今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远东传动、洪城水业、昌九生化、江西水投集团等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兼(曾)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与资源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研究中心、中国资金管理智库协同创新中心特聘专家;《当代财经》《财经理论与实践》等期刊审稿人;《财务研究》《财务管理研究》等杂志编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玉珊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2日 15:00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 号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日
至2026年3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2月26日17:0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登记时间:2026年2月27日 9: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791-83860220
传真:0791-83860220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沐邦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会前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廖志远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曹玉珊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补选曹玉珊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兼召集人职务。曹玉珊先生的上述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后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3月2日15:00,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如下议案:
1.0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01、曹玉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0)。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曹玉珊先生个人简历
曹玉珊,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省中青年骨干教师、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协会(CGMA)学术会员,1994 年至今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曾任远东传动、洪城水业、昌九生化、江西水投集团等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兼(曾)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与资源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研究中心、中国资金管理智库协同创新中心特聘专家;《当代财经》《财经理论与实践》等期刊审稿人;《财务研究》《财务管理研究》等杂志编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玉珊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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