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于2026年2月13日上午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2月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发出表决票九张),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九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在关联董事陈烈权先生、黄浩先生(4290****5133)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七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在关联董事陈烈权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八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其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其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关联董事陈烈权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八位无关联关系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其子公司广东塑米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其子公司广东塑米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本次预计2026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3,6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将遵循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子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2026年2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陈烈权先生、黄浩先生(4290****5133)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无关联关系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一)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6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简称“益曼特”)
法定代表人: Andries Willem Bos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医药中间体(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2,5-二甲基苯酚、氮气、氧气、氢气、乙酸溶液(含量<80%)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的有效期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准);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和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36,510.49万元,负债总额为57,428.85万元,净资产为179,081.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4.28%;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16,270.72万元,净利润为59,025.84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79,026.83万元,负债总额为35,190.52万元,净资产为243,835.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61%;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68,146.54万元,净利润为124,754.68万元。
关联关系:DSM Nutritional Products China Enterprise B.V持有其75%股权,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持有其25%股权。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在益曼特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益曼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公司名称: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天科制药”)
法定代表人:潘毅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药品及原辅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的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和技术);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3,613.52万元,负债总额31,632.12万元,净资产为21,981.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00%;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696.19万元,净利润-4,470.01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5,369.37万元,负债总额为35,675.05万元,净资产为19,694.3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43%;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873.05万元,净利润为-2,287.07万元。
关联关系: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能特公司持有其40%股权,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在天科制药担任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公司名称:成发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詹驰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桥路(自主申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6,918.97万元,负债总额为2,029.39万元,净资产为24,889.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4%;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8.27万元,净利润为-1,062.73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3,966.75万元,负债总额为400.84万元,净资产为23,567.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7%;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34.39万元,净利润为-1,321.67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陈烈权持有其34.461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成发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公司名称:湖北能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盛波
注册资本:14,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5,755.56万元,负债总额为18,575.76万元,净资产为17,179.8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95%;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5,830.48万元,净利润为146.28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2,231.62万元,负债总额为8,711.94万元,净资产为13,519.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19%;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4,106.30万元,净利润为-95.85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陈烈权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陈成持有该公司25.7857%股权并担任其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黄浩担任其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湖北能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其经营情况较为稳定,根据其财务、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2026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和销售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
(1)采购、销售商品: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均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2)接受、提供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若发生的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关联交易类别为月末统一结算,分期付款,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就采购和销售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事项签订相应类型的协议。
1、交易标的及预计交易金额上限或合同金额
详见前文“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交易标的价格的定价方法
根据市场具体情况确定销售价格或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以及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确定交易价格。
3、协议有效期限
具体以签署的合同期限为准。
4、结算方式
关联交易类别为月末统一结算,分期付款,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5、生效条件
协议书经交易双方签字盖章,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既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又能有效降低经营成本,积极扩大市场,获取更好效益,对公司发展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
2、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具体情况确定销售价格或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以及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业务合同或协议,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发生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发生的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且该等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或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业务合同或协议,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须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编号:2026-006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按股权比例
向其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的参股公司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科制药”)因2025年正式进入生产运营期,需相应扩大融资规模,拟按股东持股比例40%、60%分别向能特公司及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借款2,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3,000万元,合计借款额度5,000万元,借款额度期限为三年。天科制药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额度内循环使用,利率以同期人民银行颁布一年期LPR定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天科制药为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2月5日
3、注册地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
4、法定代表人:潘毅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药品及原辅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的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和技术);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
8、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持有天科制药40%股权;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在天科制药任职副董事长
9、天科制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子公司能特公司向关联方天科制药提供借款系双方自愿协商。本次关联交易借款利率系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融资成本考虑,属于合理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人):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
1、借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2、借款用途:用于天科制药生产经营所需周转使用;
3、借款利率:以同期人民银行颁布一年期LPR定价;
4、担保措施:无担保;
5、额度期限:三年,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额度的情况下循环使用。
6、其他:能特公司及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40%、60%分别向乙方提供借款资金2,000万元、3,000万元。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能特公司与天科制药洽谈、签署与本次借款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三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能特公司与天科制药签署的借款合同文本为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参股公司天科制药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借款,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
天科制药业务运行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正常经营生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天科制药(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
1、公司向天科制药出售医药中间体173.15万元;
2、公司应收天科制药账款1,001.46万元;
3、公司为天科制药提供担保11,196.00万元。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之子公司能特公司向参股公司天科制药按持股比例提供借款。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天科制药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目前其业务运行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材料后,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之参股公司天科制药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按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借款。公司助力参股公司经营,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天科制药业务运行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关联交易的借款利率系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融资成本考虑,属于合理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正常经营生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参股公司
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其子公司广东塑米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累计为299,796.00万元,占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50,171.72万元的85.61%,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之参股公司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科制药”)因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部分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届满,根据天科制药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等最终以浦发银行批准的为准)。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及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按各自持有天科制药的股权比例40%、60%,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能特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能特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能特公司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5月31日
3、注册地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18号
4、法定代表人:张光忠
5、注册资本:22,000万元
6、经营范围:非国家禁止类、限制类新型医药中间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工程塑料、塑料合金的生产、加工、销售;非国家禁止无污染的其它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经营(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能特公司100%股权
8、与本公司关系:能特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9、能特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暨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2月05日
3、注册地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
4、法定代表人:潘毅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药品及原辅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的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和技术);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
8、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持有天科制药40%股权;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在天科制药担任副董事长
9、天科制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担保额度:天科制药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能特公司及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40%、6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对象:公司之参股公司天科制药
3、担保方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天科制药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期限: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5、担保费用:无偿担保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能特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文本为准。
五、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参股公司天科制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助力参股公司经营,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本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天科制药(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
1、公司向天科制药出售医药中间体173.15万元;
2、公司应收天科制药账款1,001.46万元;
3、公司为天科制药提供担保11,196.00万元。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99,396.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91,000.00万元,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为86,896.00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1,500.0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50,171.72万元的85.50%。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其子公司广东塑米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均需经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累计为299,796.00万元,占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50,171.72万元的85.61%。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八、董事会意见
参股公司天科制药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部分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届满,根据其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 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子公司能特公司与天津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按各自持有天科制药的股权比例40%、60%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天科制药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并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材料后,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因参股公司天科制药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部分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届满,根据其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支持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参股公司天科制药预计可为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其子公司广东塑米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其子公司广东塑米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含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累计为299,796.00万元,占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50,171.72万元的85.61%,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塑米”)之全资子公司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塑米”)在2025年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综合授信额度,由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即将届满。
根据经营需要,广东塑米拟向中国银行继续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不含低风险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全部由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中国银行批准的为准)。
公司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广东塑米、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分别全权代表广东塑米、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广东塑米、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4月29日
3、住 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83号310房
4、法定代表人:邓棣桐
5、注册资本:40,000万元
6、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广告设计、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另外经营住所:汕头市珠城路19号数码港大厦东塔2601号;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学院路1号A栋707。)(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持有广东塑米100%的股权
8、与本公司关系:广东塑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广东塑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及其子公司为其子公司广东塑米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主债权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万元。
3、担保期限:风险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子公司广东塑米资信良好,现金流正常,偿债能力较强,且本次融资担保是因年度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即将届满,为了满足上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上述公司的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99,396.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91,000.00万元,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为86,896.00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21,500.0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50,171.72万元的85.50%。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子公司上海塑米为其子公司广东塑米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均需经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累计为299,796.0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350,171.72万元的85.61%。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2、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在执行完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连续1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3、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经磋商小组评审,并经公司2026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大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股权结构、业务模式及财务核算体系较为熟悉,可实现审计团队快速进场衔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6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先生
其他信息: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业务规模: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包含公司在内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吕炳哲,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李芳,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刘仁勇,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0余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拟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3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8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比2024年度下降未超过20%。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所处行业的市场行情与大信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代表公司签署与此有关的合同、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为中兴财光华,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4年,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中兴财光华在执行完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连续1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经磋商小组评审,并经公司2026年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拟聘任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大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股权结构、业务模式及财务核算体系较为熟悉,可实现审计团队快速进场衔接。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监管规定,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要;公司聘任其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所处行业的市场行情与大信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代表公司签署与此有关的合同、协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106号城发新时代8号楼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26年2月14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提案第1、2、5项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其中第1、2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会上应当回避表决,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提案第3、4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其中第3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会上应当回避表决,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另,上述提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2月26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2、登记时间:2026年2月26日9:0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106号城发新时代8号楼9层。
4、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5、会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106号城发新时代8号楼9层
邮政编码:434000
联 系 人: 黄浩 庄凌
联系电话:0716-8029666
联系传真:0716-8020666
电子邮箱:nenterzqb@163.com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2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02”,投票简称为“能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3月0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3月0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3月0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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