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先保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88名,代表股份222,775,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5.4795%。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287名,代表股份27,451,8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6043%。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数为209,486,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6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4,162,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1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1人,代表股份13,289,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3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1人,代表股份13,289,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30%。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目前存续的第五期、第七期、第八期、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均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对应的表决权,故第五期、第七期、第八期、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不享有表决权。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222,666,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0%;反对1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弃权8,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342,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6%;反对10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6%;弃权8,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7,336,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93%;反对1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3%;弃权12,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7,336,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93%;反对1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3%;弃权12,2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陈杨律师、卓海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2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董事七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3月2日(星期一) 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包括现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表决通过。
2、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董事会定于2026年3月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日(星期一)上午10: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的债券持有人;前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下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由负责人出席的,持负责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4、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须填写《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样式参见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至公司证券部,以便登记确认。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6年2月25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时~4时。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227008
传真号码:0551-62586500-7040
联系人:杜君女士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
邮政编码:230601
邮箱:duj4@qiaqiafood.com
(五)会议费用:与会债券持有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会议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26年2月25日起至2026年2月27日下午16:30前将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通过邮寄、现场递交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公司证券部或公司指定邮箱duj4@qiaqiafood.com。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未偿还的“洽洽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表决通过。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债券数量(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于以下提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字(法人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附件二: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
注:参会形式为“现场”或“通讯”,参会登记表电子邮件或复印件有效。
附件三: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持有表决权债券面额: 元
本公司/本人已经按照《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公司/本人对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1、 请用签字笔或钢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用“√”标示表决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表决票的视为弃权。
2、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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