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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1月29日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2026年2月13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2月13日下午14:00开始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永刚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35人,代表股份991,014,3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4.36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10,914,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51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26人,代表股份380,099,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85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28人,代表股份380,401,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86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0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6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26人,代表股份380,099,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8529%。

  2、公司董事、高管均出席本次股东会。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司慧律师、张亘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情况

  1.00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035,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1525%;反对10,808,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8300%;弃权6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527,1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1413%;反对10,808,0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8412%;弃权6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75%。

  2.00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353,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2359%;反对10,485,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454%;弃权7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845,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2250%;反对10,485,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7563%;弃权7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87%。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035,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1527%;反对10,803,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8289%;弃权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527,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7.1414%;反对10,803,8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8401%;弃权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85%。

  4.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0,838,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23%;反对9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92%;弃权8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80,226,0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38%;反对9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41%;弃权8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221%。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4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同时1-3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司慧、张亘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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