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6-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或“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先生通知,其协议转让给珠海市恒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恒顺传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顺资产”或“受让方”)的90,967,400股股份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与恒顺资产于2025年9月2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清州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0,96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2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受让方。本次陈清州先生与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的价格为11.18元/股,股份转让的交易总价合计人民币1,017,015,53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5-04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6年2月13日取得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2月12日,本次股份转让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一致。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注:以上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两位小数。
三、其他事项的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受让方承诺,自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过户登记为准)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4.本次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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