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026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2026年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12亿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第三期股份回购计划对应已回购的股份,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50,813,800股,拟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7.37元/股,为公司第三期股份回购计划的回购股票均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2月13日,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证券账户开立工作,并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531260。
目前,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正积极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27022 债券简称:恒逸转债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逸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0703,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2、债券代码:127022,债券简称:恒逸转债
3、转股价格:9.14元/股
4、转股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2026年10月15日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13日,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恒逸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1.88元/股),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会触发《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1027号”文同意,公司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11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逸转债”,债券代码“127022”。
(三)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4月22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年10月15日)止。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11.50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公司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红方案于2021年7月6日除权。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6日起由原来的11.50元/股调整为11.20元/股。
3、公司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红方案于2022年7月7日除权。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7日起由原来的11.20元/股调整为11.00元/股。
4、公司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6月26日起由原来的11.00元/股调整为10.91元/股。
5、公司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下修正“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可转债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1月19日起由原来的10.91元/股调整为9.20元/股。
6、公司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6月20日起由原来的9.20元/股调整为9.15元/股。
7、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3,703,752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7月9日办理完成。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恒逸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7月11日起由原来的9.15元/股调整为9.14元/股。
(五)回售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月3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恒逸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恒逸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恒逸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在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7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售申报汇总表》,“恒逸转债”(债券代码:127022)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含息、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恒逸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恒逸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关于预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具体说明
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13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恒逸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1.88元/股)。
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恒逸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恒逸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恒逸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027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六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暨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计划(第六期)的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2月1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6,03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最低成交价12.72元/股,最高成交价13.00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7,782.71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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