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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2025年前三季度及2025年 年度部分财务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前三季度及2025年年度部分财务数据的议案》,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及2025年年度部分财务数据(未经审计)预计将在香港联交所市场公开披露,主要涉及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及其他相关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借款明细及租赁明细。为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得相关信息,特就上述财务信息进行公告,所涉数据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附件:

  一、2025年前三季度数据

  (一)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二)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使用有限款项的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3、应收账款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5、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6、存货

  存货分类

  单位:元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7、应付账款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8、短期借款

  到期分析

  单位:元

  

  9、应交税费

  单位:元

  

  10、应付债券

  单位: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了面值24,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六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5%、第六年3.0%。可转债转股时间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7月14日至2027年1月7日),初始转股价17.97元/股。2021年6月,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12.7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8日起生效。2022年6月,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12.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9日起生效。2024年9月,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12.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0月24日起生效。

  根据2025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2月11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12.53元/股)的130%(16.289元/股)的情形,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锋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赎回价格为100.38元/张(含息税,当期即第5年,年利率为2.5%)。截至2025年3月13日,“锋龙转债”已全部赎回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2025年“锋龙转债”持券人共转股可转换债券1,718,660张,增加公司股本13,715,754元、资本公积189,173,274.64元,公司赎回可转换债券11,484张,赎回金额共计1,152,763.92元。

  1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1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13、所得税费用

  单位:元

  

  (三)其他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2、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或有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2025年年度数据

  1、下表载列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借款明细:

  

  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41百万元的有抵押借款由本公司若干融资应收款项作抵押。

  2、下表载列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的租赁负债明细: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2月13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99号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2026年2月1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杭丽君、王帆、陈敏、董思雨四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需提前五日发出通知的通知期限,并确认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内容无异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5年前三季度及2025年年度部分财务数据的议案》

  为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得相关信息,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及2025年年度部分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主要涉及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及其他相关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借款明细及租赁明细,并同意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在A股市场进行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披露2025年前三季度及2025年年度部分财务数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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