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0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00元,已于2023年12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2,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9,587,958.0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12月18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5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9,587,958.05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作为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研发大楼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合计共1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4000t/a 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其中“研发大楼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6,307,911.01元(含利息收入),超募资金93,692,088.99元,已按要求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该项目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宁波银行与建设银行,已分别于2024年5月22日和2025年2月20日按规定使用完毕并注销。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年产14,000吨环保类溶剂产品及5,250吨聚氨酯发泡剂项目”下包括两个子项目,分别为“年产14,000吨环保类溶剂产品项目”和“年产5,250吨聚氨酯发泡剂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已完成10,000吨环保类溶剂产品及1,000吨聚氨酯发泡剂的投资建设工作并正式投产。针对项目剩余的(3000t/a N-羟乙基哌嗪、1000t/a N,N’-二羟乙基哌嗪、1000t/a五甲基二乙烯三胺),因公司对其生产工艺进行升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要重新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现上述手续已按要求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行政审批手续重新办理外,无其他变更。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
本次重新办理行政审批手续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募投项目产生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仅涉及重新办理项目行政审批手续,旨在利用更优化的生产工艺生产产品,加快产能规模扩张和技术水平提升,确保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顺利实施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但产品从投资建设、试运行、投产到全面达产并产生经济效益尚需一定时间,未来可能出现市场供需变化、产品销售价格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达产后亦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运营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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