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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1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3日

  至2026年3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3、4、5、6、7、8、9、10、11、12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13、14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年3月5日上午 9:00-12:00,13:30-17:00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257053,(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01室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2169536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6-010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任及前期补选情况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清云女士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本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王清云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清云女士的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股东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王清云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内容详见《石大胜华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80),拟提名马濬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未经股东会审议。

  近日,公司获悉马濬琦因个人原因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公司董事会现撤销对马濬琦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董事会重新提名崔慕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同步更新公司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公司董事角色的设置。

  二、本次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崔慕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同意崔慕勤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将由崔慕勤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提名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关于重新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一致同意《关于重新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崔慕勤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方式包括:查阅候选人提供的个人履历信息等,经讨论发表以下意见:经审查崔慕勤先生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崔慕勤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同意提名崔慕勤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附:崔慕勤先生简历

  崔慕勤,男,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位,2003年8月至2006年11月就职于澳洲注册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5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毕马威会计事务所;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担任伶伦提可乐箱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上市筹划总监;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担任海皇国际有限公司助理财务总监;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担任保利物业管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担任Richdale Consultants Limited高级副总裁;2020年1月至2024年7月担任九毛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投资者关系总监;2021年7月至今担任钧濠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9月至今任宏信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截止目前,崔慕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6-009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2月13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2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25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重新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近日,公司获悉马濬琦因个人原因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公司董事会现撤销对马濬琦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董事会重新提名崔慕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步更新公司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公司董事角色的设置。

  公司董事会提名崔慕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同意崔慕勤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石大胜华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重新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0)。

  (二)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2025 年 12月 23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马濬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近日,公司获悉马濬琦因个人原因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公司董事会现撤销对马濬琦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董事会重新提名崔慕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步更新公司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公司董事角色的设置。因此,需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审议的公司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与ESG委员会:

  主任:郭天明先生

  成员:于相金先生、周红军先生、于海明先生、姜伟波先生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张胜先生

  成员:陈伟先生、崔慕勤先生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周红军先生

  成员:张胜先生、李蓉蓉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崔慕勤先生

  成员:张胜先生、李蓉蓉女士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三)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 年 12月 23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马濬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近日,公司获悉马濬琦因个人原因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因此公司董事会现撤销对马濬琦先生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董事会重新提名崔慕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步更新公司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公司董事角色的设置。因此,需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审议的董事角色及职能划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董事角色及职能划分如下:

  执行董事:郭天明、于海明

  非执行董事:于相金、姜伟波、陈伟、李蓉蓉

  独立非执行董事:周红军、张胜、崔慕勤

  上述董事角色及职能自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四)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  9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石大胜华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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