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鸡东县30万吨绿氢醇航油化工联产 工程配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嘉益荣源绿色化工有限公司于日前收到了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黑龙江省发改委)黑发改新能源〔2026〕120号《关于鸡东县30万吨绿氢醇航油化工联产工程配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核准了鸡东县30万吨绿氢醇航油化工联产工程配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为满足鸡东县30万吨绿氢醇航油化工联产项目绿色生产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鸡东县30万吨绿氢醇航油化工联产工程配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项目代码:2512-230000-04-01-972319)。

  项目单位为黑龙江嘉益荣源绿色化工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鸡东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台16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秸秆锅炉,配套建设1台3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和1台15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5MW。项目作为鸡东县30万吨绿氢醇航油化工联产项目的自备热电厂,不并入公共电网,所发电量全部用于合成绿色甲醇,原则上不可反送电。

  四、工程建设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4,066万元,项目资本金16,219.8万元为企业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30%,其余资金申请贷款解决。

  五、工程实施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本项目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项目单位需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防治掺煤管理意见》,加强自律,不掺烧煤炭等化石能源,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重要材料等要全部通过公开招标完成,招标组织形式采取委托招标的形式,招标估算金额为54,066万元。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303212025XS0015S00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黑龙江省发改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黑龙江嘉益荣源绿色化工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环评、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请黑龙江嘉益荣源绿色化工有限公司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照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鸡东县发展改革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黑龙江省发改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