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 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4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2、核查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1、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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