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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浦益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7人,董事王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董事会秘书陈佳海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建红、宋欣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 出具的《关于更换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国联民生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原指定苏锦华先生和金城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现金城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国联民生委派胡向春女士接替金城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苏锦华先生和胡向春女士,持续督导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述期限届满后因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联民生就相关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本次变更不影响国联民生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金城先生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附件:胡向春女士简历

  胡向春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业务董事。曾就职于国信证券、国海证券、爱建证券等机构。曾主导或参与了华康洁净(301235.SZ)可转债项目、金百泽(301041.SZ)IPO项目、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辅导及首发申报项目、深圳泰克威云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辅导及首发申报项目以及泛美实验(874393)、六九零六(874269)、百泰实业(837529)、金秋科技(832751)、根力多(831067)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陈佳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佳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陈佳海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辞职后,陈佳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浦益龙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佳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且已经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陈佳海先生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佳海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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