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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红塔红土信息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2月12日发布了《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红塔红土信息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更好地提醒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红塔红土信息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红塔红土信息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红塔红土信息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红塔红土信息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红塔红土信息产业精选股票发起式

  A类份额基金代码:015734

  C类份额基金代码:01573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3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3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3月8日。若截至2026年3月8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将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将于2026年3月9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基金已于2026年2月12日起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暂停上述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转换转出、赎回等业务仍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正常办理。

  2、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无法申购、赎回、转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amc.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1-666-916(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并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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