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6-007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工会委员会通知,朱芳华女士经职工民主选举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职资格自监管机构核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朱芳华女士简历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附件:
朱芳华女士简历
朱芳华,女,197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工会委员会副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朱芳华女士曾任公司金华分行运营部总经理,总行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5年11月至今任工会委员会副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朱芳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6-006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15-15:00。
2、会议地点:宁波银行总行大厦(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华裕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4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86,342,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03,590,792股的72.480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25,695,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61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60,646,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190%。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作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 议案审议情况
1、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董事和执行董事的议案》,选举谢功益、周建华、陈永明、陈初生、刘新宇、庄灵君、冯培炯、楼松松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董事和执行董事。
2、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贝多广、李浩、洪佩丽、王维安、李仁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新当选董事的任职资格需报宁波金融监管局核准,其任期自任职资格获核准之日起开始计算。连任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就下列议案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投票情况如下:
注:公司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朱和鸽、刘昕怡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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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9日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26.71元;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1.55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规定,公司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
2026年2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一)坚守初心使命,筑牢高质量发展护城河
公司将始终坚守金融为民、服务实体的初心使命,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决策部署,以客户为中心,用专业为客户创造价值,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一是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紧跟国家战略部署,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完善支持体系,丰富产品供给,加大资源倾斜,深化探索实践,提升服务水准,以金融活水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紧密围绕客户需求,迭代升级商业模式。坚持专业化经营,聚焦汇率管理、利率管理和资产配置等领域,用专业把握市场机遇,持续积累细分市场的比较优势;推进数字化赋能,全面升级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赋能客户经营和降本增效,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发挥平台化价值,整合多方资源,匹配客户需求,提供全流程的综合化服务;搭建国际化链接,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跨境金融服务,赋能企业走出去。
三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守牢高质量发展安全底线。坚持“经营银行就是经营风险”的风控理念,不断完善“全流程、全链条、全周期、全方位”的风险管理体系。深入开展产业链研究,加强授信政策专业化引领,实施审慎稳健、务实高效的授信政策。升级回访、预警、清收、处置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潜在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的有效性。聚焦重点防控领域,依托数据驱动和模型策略,加强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准确性。
(二)夯实公司治理基石,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
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确保治理机制高效规范运转。上市以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职责边界清晰,各治理主体在职责范围内分工协作,形成了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独立董事积极、科学履职,聚焦公司战略发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管理等重大事项发表专业的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股权结构合理,主要股东资质优秀,股权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稳步提升,进一步夯实了公司规范化运作的基础。
(三)聚焦价值创造,增强投资者回报
上市以来,公司保持了良好的业绩增长,经营品质稳步提升,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2007年至2024年,公司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27.81亿元,年均增长率 21.79%,不良率连续多年低于1%;连续多年被评定为全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2025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按一级资本排名,公司位列第72位。
在持续提升经营质效的同时,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上市以来累计分红 377.85亿元。2025年,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积极响应监管导向,首次实施中期分红。未来,公司将统筹好业务发展需要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分红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分红的及时性、可预期性。在有可供分配利润的条件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切实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四)扎实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各项披露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要信息,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良好的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上市以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已连续1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中被评为最高等级A,披露质量稳居上市公司前列。同时,公司将以投资者关切为导向,持续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展现高质量发展成效和差异化发展特色,助力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五)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巩固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公司将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平台的投资者交流,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和分析师调研、券商策略会、互动易、投资者热线、投关邮箱等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同时持续增加交流频率,提升交流广度和深度,积极回应市场关切,保持资本市场良好形象,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
三、估值提升计划的后续评估及专项说明
公司将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将完善后的估值提升计划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若触及长期破净情形所处会计年度的日平均市净率低于行业平均值,公司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审议,认为相关举措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质量和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不代表对公司股价、市值、未来业绩等方面的承诺,计划实施效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6-008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2月26日在宁波银行总行大厦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其中贝多广董事、李浩董事、洪佩丽董事、王维安董事和李仁杰董事以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庄灵君董事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庄灵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庄灵君先生的董事长任职资格尚需报宁波金融监管局核准。在其任职资格获核准前,董事会指定庄灵君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庄灵君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冯培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冯培炯先生的副董事长任职资格尚需报宁波金融监管局核准。冯培炯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一)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庄灵君
委员:谢功益、陈永明、刘新宇、李仁杰
(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主任委员:洪佩丽
委员:李浩、李仁杰
(三)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仁杰
委员:洪佩丽、陈永明
(四)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浩
委员:王维安、洪佩丽
(五)薪酬委员会
主任委员:贝多广
委员:洪佩丽、王维安
(六)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维安
委员:周建华、贝多广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主任委员:楼松松
委员:陈初生、贝多广、朱芳华
新任董事将在其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后履行委员会相关职责。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冯培炯先生为公司行长。冯培炯先生的行长任职资格尚需报宁波金融监管局核准。在其任职资格获核准前,董事会指定冯培炯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付文生、王勇杰、徐雪松、王丹丹、俞罡、陆海英、胡海东为公司副行长。俞罡先生、陆海英女士、胡海东先生的副行长任职资格尚需报宁波金融监管局核准。上述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俞罡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胡海东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风险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王勇杰先生为公司首席合规官、风险总监。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郁清女士为公司审计部总经理。郁清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童卓超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童卓超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邮政编码:315042
联系电话:0574-87050028
联系传真:0574-87050027
电子邮箱:dsh@nbcb.cn
十一、 审议通过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宁波银行合规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原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陆华裕先生,执行董事、副行长罗维开先生因到龄离任,股东董事陈德隆先生、邱清和先生、魏雪梅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上述董事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离任有关的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
在陆华裕董事长的带领下,历届董事会秉持卓越的战略眼光和务实的经营理念,深耕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坚持差异化经营,推动公司从区域性城商行成长为经营稳健、特色鲜明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公司在资产规模总量、综合经营能力、风险管控水平、科技赋能质效、品牌价值影响等领域实现全方位提升,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大众美好生活的同时,经营业绩保持稳步增长,为股东创造了可观的投资回报。
陆华裕董事长以及上述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领公司行稳致远,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董事会对陆华裕董事长以及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卓越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总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相关信息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附件:
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审计部总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相关信息
一、董事长
庄灵君先生:1979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庄灵君先生历任公司北仑支行行长助理,总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分行副行长,明州支行行长,总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10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副行长;2022年4月至2026年2月任公司行长;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执行董事。
二、副董事长
冯培炯先生:1974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冯培炯先生历任公司东门支行办公室副主任,总行人力资源部主管、总助级高级副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行个人银行部、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苏州分行行长;2015年4月至2026年2月任公司副行长;2016年2月至今任公司执行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冯培炯先生:详见上文“副董事长”部分。
付文生先生:1972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行长。付文生先生历任上海银行办公室秘书、福民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主持工作)、静安支行行长,公司上海分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行长;2011年11月至2012年9月任公司行长助理;2012年9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副行长;2024年1月至2026年2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26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
王勇杰先生:1972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行长、风险总监。王勇杰先生历任农业银行宁波分行中山支行信贷员、海曙支行中山广场办事处主任,公司灵桥支行副行长,总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个人银行部总经理,期间兼任信用卡中心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2年9月任公司行长助理;2012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风险总监。
徐雪松先生:1975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行长。徐雪松先生2007年9月至2008年5月任上海金融学院教职工;2008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总行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岗、培训部经理、部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上海分行行长;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
王丹丹女士:1982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行长。王丹丹女士2007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总行金融市场部(资金运营部)销售岗、产品研发岗、同业销售岗、产品与市场部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资金营运中心(含筹备期)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行长。
俞罡先生:1977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俞罡先生历任中共宁波市委党校经济教研室教员;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处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律办主任;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副处长;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陆海英女士:1982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总行公司银行总部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经理。陆海英女士2005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总行公司银行部综合管理部高级经理、市场营销部高级经理、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行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总行公司平台经营部总经理。
胡海东先生:1988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总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胡海东先生2011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北仑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嘉兴分行行长,总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王勇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5,980股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四、审计部总经理
郁清女士:197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总行审计部总经理。郁清女士2011年起历任公司总行审计部个人银行审计部高级副经理、公司银行审计部高级副经理、业务审计部高级副经理,上海分行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行审计部上海审计分部总经理,总行审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行审计部总经理。
五、证券事务代表
童卓超先生:1984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童卓超先生历任中国移动广州分公司综合部企业管理秘书;宁波银行总行办公室品牌管理岗、机构管理岗、机构管理部高级经理助理、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助理、高级副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高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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