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22版)
6)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金额(绝对值)占当期扣非后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66%、10.31%、10.62%及1.98%,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4)应收款项融资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分别为2,133.10万元、3,889.83万元、2,302.16万元及4,450.9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5%、4.57%、2.45%及4.97%。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账面价值分别为1,939.18万元、3,889.83万元、1,719.72万元及4,264.96万元。2023年末,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账面价值较上期增加1,950.65万元,主要系发行人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货款回收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2024年末,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账面价值较上期减少2,170.12万元,主要系2024年内票据到期托收所致;2025年6月末,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账面价值有大幅增长,主要系因收到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5)存货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1,901.52万元、11,791.51万元、12,940.38万元及12,203.8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5.33%、13.86%、13.79%及13.62%。2024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2023年末增加9.74%,主要系公司预期已签合同项目如广湛铁路项目、襄荆铁路项目、宜兴铁路项目将在2025年上半年大量供货,为了保障产品的顺利供应,因此在2024年进行战略性备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1年以内的存货余额占比分别为93.34%、92.56%、89.42%及91.04%,存货库龄较短,周转情况较好,不存在大量残次冷备品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退换货金额占比较小,公司不存在大量销售退回的情形。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期末存货不存在大额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及其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33.54万元、106.41万元、249.67万元及248.45万元。发行人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有所增加,主要系部分库存商品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导致可变现净值下降,发行人出于谨慎性考虑,对部分库存商品计提了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6)合同资产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构成情况和减值准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合同资产均为轨道交通客户应收质保金。按照轨道交通行业惯例,产品交付后通常约定质保期,并将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收取。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279.65万元、1,192.26万元、1,253.32万元及1,127.6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5%、1.40%、1.34%及1.26%,占比较为稳定。
3、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组成,其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占比相对较高。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前述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16%、92.55%、95.01%及98.71%。
(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为4,805.00万元、4,800.00万元、8,888.00万元及8,888.0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71%、12.88%、16.11%及15.19%。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4,088.00万元,主要系当年购买银行大额定期存单增加所致。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对中原利达的股权投资及大额定期存单。中原利达成立于2006年9月,是由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客运专线轨道扣件系统研发、生产、销售企业,主营业务为高速铁路客运专线轨道扣件系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是中国高铁扣件系统联合研发单位。公司长期为中原利达轨道扣件系统非金属部件的核心供应商,源于轨道扣件业务的深度合作,双方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公司持有中原利达6.60%股权。
(2)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8,237.95万元、26,512.74万元、24,464.94万元及26,026.5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4.66%、71.17%、44.35%及44.47%。公司固定资产由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运输工具组成,其中,房屋及建筑物和专用设备占比较高。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为稳定,2024年后固定资产占非流动资产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发行人2024年开始新增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导致非流动资产整体规模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无重大闲置或待处置的固定资产。
(3)在建工程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324.40万元、227.69万元、10,165.41万元及14,064.8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6%、0.61%、18.43%及24.03%。2024年以来,发行人在建工程有大幅增长,主要系因公司基于长期深耕轨道交通领域的经验,拓展轨道检测设备领域产品,建设“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主要用于研发生产新产品铁路轨道综合检查仪;同时,为扩大高分子改性材料业务板块规模,公司建设“年产1.8万吨塑料改性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以扩建产能。
(4)无形资产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无形资产由土地使用权、办公软件组成。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997.49万元、2,938.75万元、8,887.23万元及8,793.3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93%、7.89%、16.11%及15.02%。2024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净额较2023年末增加5,948.48万元,主要系因公司为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年产1.8万吨塑料改性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购入土地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包括合同资产、预付购房款、预付土地出让款和预付设备款。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838.57万元、2,189.87万元、2,080.30万元及88.1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2%、5.88%、3.77%及0.15%。2023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较2022年末增长1,351.30万元,主要系发行人为购买办公场所支付款项,从而预付购房款增加所致。
(二)负债情况
1、负债的构成及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1,494.45万元、22,695.23万元、46,101.14万元及46,712.6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98.19%、93.79%、84.44%及87.07%。2024年末,公司负债总额较2023年末同比增加103.13%,主要是因为公司年内短期借款增加、为建设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的应付工程设备款增加。
2、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21,105.20万元、21,286.91万元、38,928.36万元及40,674.37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19%、93.79%、84.44%及87.07%。
公司的流动负债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流动负债的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6,683.20万元、6,952.89万元、13,067.60万元及13,217.5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1.67%、32.66%、33.57%及32.50%,主要为银行信用借款。202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2023年末同比增加87.94%,主要系当年因股票回购、在建工程建设等事项,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增加信用借款主要用于日常经营,为日常资金周转提供保障。
(2)应付票据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892.73万元、2,694.27万元、5,851.24万元及7,118.6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23%、12.66%、15.03%及17.50%,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波动主要系公司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货款相应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应付账款包括应付货款及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8,342.31万元、6,104.75万元、13,558.51万元及11,952.6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9.53%、28.68%、34.83%及29.39%。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较2023年末上升122.10%,主要系应付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年产1.8万吨塑料改性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工程款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160.58万元、1,270.37万元、1,365.47万元及1,031.6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50%、5.97%、3.51%及2.54%。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稳步增长,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员工人数逐步增加,因此应付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增加。
(5)应交税费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1,854.07万元、1,491.00万元、1,198.68万元及1,008.8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78%、7.00%、3.08%及2.48%。2023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较2022年末同比下降19.58%,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当年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较2023年末下降19.61%,主要是因为当年利润总额下降,从而应交企业所得税下降。
(6)其他应付款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其他应付款包括押金保证金、应付暂收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905.16万元、2,283.69万元、1,580.83万元及5,218.6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03%、10.73%、4.06%及12.83%。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2年末同比上升19.87%,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实施员工激励措施,分批次对153名公司员工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因此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同比下降30.78%,主要是因为发行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4年末有大幅增加主要系因计入应付股利。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包括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33.82万元、36.46万元、2,241.75万元及1,022.6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16%、0.17%、5.76%及2.51%。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同比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部分长期借款将在1年内到期,从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包括待转增值税销项税、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融资、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融资。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82.72万元、349.11万元、2.25万元及68.0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39%、1.64%、0.01%及0.17%。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同比增加322.03%,主要系因公司2023年内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融资增加所致。
3、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389.25万元、1,408.32万元、7,172.78万元及6,038.28万元,主要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收益。
(1)长期借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0万元、1,000.00万元、6,800.00万元及5,690.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71.01%、94.80%和94.23%,均为信用借款。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较2022年末同比增加1,000.00万元,主要系祥丰新材料增加借款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5,800.00万元,主要用于发行人回购股份。
(2)租赁负债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72.65万元、37.19万元、0万元及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8.66%、2.64%、0%及0%。2023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35.46万元,主要是因为随着发行人租金的支付,租赁负债余额逐步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37.19万元,主要系租赁合同将在1年内到期,租赁负债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3)递延收益
公司递延收益为收到的政府补助。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206.32万元、370.66万元、372.19万元及347.59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3.00%、26.32%、5.19%及5.76%。
(三)偿债能力分析
注1:上述指标除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注2: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1、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68倍、4.00倍、2.41倍及2.20倍,速动比率分别为3.11倍、3.44倍、2.08倍及1.90倍。2023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有所上升,主要系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金额增加;2024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下降,主要系为推动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年产1.8万吨塑料改性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及回购公司股份的需要等,公司的短期借款、应付基建款增加。整体来看,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较高的水平。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层面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8.62%、18.56%、30.95%及31.53%。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层面资产负债率较上年大幅增长,主要系发行人为推动在建工程建设、回购股份增加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所致。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依据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及资金充裕水平而适当调整各期借贷规模,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
2、偿债能力对比分析
(1)短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比较情况如下:
注:数据源自各公司定期报告、同花顺iFind。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高于或接近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2)长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比较情况如下: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发行人长期偿债风险较小。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存货周转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88次/年、3.87次/年、3.92次/年及2.09次/年。公司根据销售及生产情况合理控制存货水平,存货周转率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注:数据源自各公司定期报告、同花顺iFind,2025年1-6月数据未进行年化计算。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轨道交通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晋亿实业、时代新材、铁科轨道、海达股份的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3.15次/年、3.39次/年、3.84次/年及1.65次/年。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但与轨道交通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不存在显著差异,主要系发行人存货主要为轨道交通相关产品,与高分子改性材料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产品结构存在较大差异。
2、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30次/年、2.27次/年、1.98次/年及0.98次/年。2024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23年有所下降,一方面系发行人的轨道扣件业务的回款时间与中国铁路拨款情况、线路整体完工进度及铁路专线项目公司自身资金情况等因素有关,回款周期面临不确定性较大,近几年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主要轨道交通客户中原利达的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另一方面系发行人持续完善业务板块布局,增加高分子改性材料产品的销售,2024年下半年销售的高分子改性材料客户至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比较情况如下:
注:数据源自各公司定期报告、同花顺iFind,2025年1-6月数据未进行年化计算。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主要系因同行业可比公司晋亿实业、时代新材、金发科技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具体如下:
(1)晋亿实业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紧固件、钨钢模具、五金制品、精线、铁道扣件、自动化仓储设备、钢轨以及各类紧固件研究和开发,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高速铁路、航空、电力、工程机械等领域。晋亿实业由于对轨道扣件业务依赖性低且客户结构丰富,故平均回款周期较短;
(2)时代新材致力于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汽车、先进高分子材料等产业领域系列产品的研制、生产与销售,其中轨道交通产品收入的占比大约仅10%,对轨道交通业务的依赖性低,客户回款周期相对较短;
(3)金发科技是全球规模最大、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改性塑料生产企业,客户结构分散,且其客户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平均回款周期较短。
剔除晋亿实业、时代新材、金发科技后,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其他可比公司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上,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具有合理性。
(五)财务性投资
1、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财务性投资明细、持有原因及未来处置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对财务性投资说明如下: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各类报表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货币资金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价值为31,333.55万元,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回购股份的证券账户,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216.8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包括押金保证金、拆借款及应收暂付款。其中,拆借款主要系发行人应收浙江银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31.00万元,该笔拆借发生在2007年。该公司已于2009年被吊销工商执照,发行人已从该公司破产管理人处收回款项69.00万元,剩余231.00万元能否收回尚不确定,发行人对该部分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不存在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83.72万元,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及预缴企业所得税,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款项。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金额为8,888.00万元,为权益工具投资及大额定期存单,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大额定期存单风险较低,系公司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而购买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权益工具投资系对中原利达的股权投资。中原利达成立于2006年9月,是由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客运专线轨道扣件系统研发、生产、销售企业,主营高速铁路客运专线轨道扣件系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是中国高铁扣件系统联合研发单位。自2010年起,中国铁路借鉴了国外高铁产业经验,同时为了简化投标程序、明确扣件系统供应的责任主体,要求必须以扣件系统集成供应商作为投标主体,并且指定各弹条的生产商为集成供应商(即轨道扣件金属部件供应商和非金属部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提供各自产品组成整套扣件系统,各零部件以及扣件集成组合均需要通过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的CRCC认证,方有资格参与投标)。目前,轨道扣件行业的主要参与者为由7家规模较大的弹条生产商作为投标主体组建的轨道扣件联合体。中原利达系上述7家弹条生产商之一,公司长期为中原利达轨道扣件系统非金属部件的核心供应商,与中原利达生产的轨道扣件金属部件共同集成为轨道扣件系统参与高铁专线项目公司的招标。源于轨道扣件业务的深度合作,双方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中原利达系发行人的第一大客户,发行人向其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WJ-8铁垫板下弹性垫板等轨道扣件产品,交易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此外,公司与中原利达一起合作研发铁路轨道综合检查仪。发行人子公司祥和智能在受让和致祥、银轮智能就铁路轨道检测车项目所有权利义务后,于2025年1月与中原利达在前期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铁路轨道检测车项目联合体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继续合作研发、生产和销售铁路轨道检测车。
公司对中原利达的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待摊费用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57.20万元,为装修费和模具,不属于财务性投资项目。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88.19万元,为合同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项目。
综上,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事项。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即自2023年12月18日至今),经过逐项对照核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与类金融业务,具体分析如下:
(1)类金融业务
公司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轨道交通相关产品及零部件、电子元器件配件以及高分子改性材料,不属于类金融机构,未进行类金融业务。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3)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资金拆借情况。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将资金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借予他人的情况。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情形。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综上所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七、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整体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0,668.64万元、64,065.88万元、66,771.84万元及38,074.9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0,345.04万元、63,620.88万元、66,129.78万元及37,759.6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47%、99.31%、99.04%及99.17%,发行人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料销售收入,占比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产品类型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轨道交通相关产品及零部件、电子元器件配件、高分子改性材料及无人机配套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其中:
(1)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轨道交通相关产品及零部件收入金额分别为25,728.25万元、25,241.17万元、26,257.19万元及16,818.29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2.64%、39.67%、39.71%及44.54%。公司轨道交通相关产品及零部件业务为发行人业务基本盘,收入稳中有升。
(2)报告期各期,公司电子元器件配件收入金额分别为15,765.75万元、17,662.59万元、21,238.88万元及11,400.61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13%、27.76%、32.12%及30.19%。公司电子元器件配件业务主要系销售铝电解电容器橡胶密封塞、盖板、底座,下游应用场景领域近几年景气度较高,发行人凭借与艾华集团、立隆电子、贵弥功等全球知名电容器客户的深度合作,持续扩大电子元器件配件的收入规模。
(3)报告期各期,公司高分子改性材料收入金额分别为18,851.04万元、20,717.12万元、18,614.32万元及9,381.74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24%、32.56%、28.15%及24.85%。高分子改性材料业务收入在报告期内呈现小幅波动,但整体较为稳定。
(4)2024年以来,发行人进一步发挥在高分子新材料应用领域的技术积累,开拓无人机配套产品业务,带来新的收入增长点。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无人机配套产品收入分别为19.39万元及158.97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3%及0.42%。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布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国内市场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3.71%、95.07%、94.40%及95.68%,公司产品以国内销售为主。
4、营业收入季节性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季节性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无特别的季节性变动特征。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的整体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45,079.28万元、45,874.80万元、48,428.19万元及26,301.56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44,972.76万元、45,591.53万元、48,338.54万元及26,230.77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76%、99.38%、99.81%及99.73%,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匹配。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型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与其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基本一致,变动趋势基本匹配。
3、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类型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成本类型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和运费,其中材料成本和制造费用构成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部分。
(三)毛利率分析
1、毛利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自主营业务。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15,372.28万元、18,029.35万元、17,791.24万元及11,528.84万元,变动趋势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基本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总额分别为15,372.28万元、18,029.35万元、17,791.24万元及11,528.84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毛利主要来自于轨道交通相关产品及零部件业务,报告期各期,轨道交通相关产品及零部件业务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66.20%、68.95%、69.83%及72.41%。
2、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5.70%、28.39%、27.47%及30.92%,整体呈小幅波动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47%、28.34%、26.90%及30.53%。其中:
(1)报告期内,公司轨道交通相关产品及零部件毛利率分别为39.55%、49.25%、47.32%和49.64%。2023年度,公司轨道交通相关产品及零部件毛利率较2022年度增加9.69个百分点,主要系PA66等尼龙原材料价格较2022年下降较多所致;2024年度,公司轨道交通相关产品及零部件毛利率较2023年度下降1.93个百分点,主要系因当期发行人弹性垫板自产产能不足,为了向中原利达配套销售而外购了部分弹性垫板,该部分弹性垫板销售毛利率较低。
(2)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元器件配件毛利率分别为15.75%、15.03%、17.55%和19.01%。2024年以来,公司电子元器件配件毛利率有所提升,主要系因公司电子元器件生产管理进一步完善,降本增效取得一定成绩。
(3)报告期内,公司高分子改性材料毛利率分别为14.39%、14.21%、8.75%和9.58%。2024年以来,公司高分子改性材料毛利率有一定幅度下降,主要系发行人销售的高分子改性材料以EVA为主,国内EVA供给端产能扩张,需求端主要应用领域光伏的新增装机增速放缓,因此EVA价格震荡下行,发行人EVA销售价格亦受到市场价格影响下调,导致毛利率下降;2025年起市场逐步回暖,且公司因部分高性能产品获市场认可从而议价能力有所提升,毛利率小幅回升。
(4)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无人机配套产品毛利率分别为59.93%及71.52%。
3、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
(1)轨道交通相关产品及零部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轨道交通相关产品及零部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应产品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注1:此处毛利率分别为可比公司对应轨道交通相关产品的毛利率,即为晋亿实业各类紧固件毛利率、时代新材轨道交通产品毛利率、铁科轨道轨道扣件毛利率、海达股份轨道交通用产品毛利率。
注2: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公告、同花顺iFind。
报告期内,发行人轨道交通相关产品及零部件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发行人轨道交通相关产品毛利率与铁科轨道轨道扣件产品毛利率较为接近,高于其他三家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产品毛利率,主要原因为同行业上市公司轨道交通产品由于品类繁多,且产品结构、功能、应用场景、技术先进性等不同致使毛利率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2)高分子改性材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高分子改性材料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应产品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注1:此处毛利率分别为可比公司对应高分子改性材料产品的毛利率,即为金发科技改性塑料产品毛利率、普利特通用改性材料产品毛利率、会通股份改性塑料产品毛利率、富恒新材改性塑料产品毛利率。
注2: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公告、同花顺iFind。
由上表可知,2024年度,除普利特外,公司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对应产品的毛利率均有所下降,且其中富恒新材毛利率也同样呈较大降幅;2025年1-6月,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应产品的毛利率均有所回升。2024年以来,发行人高分子改性材料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变动趋势较为一致,但变动幅度有所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高分子改性材料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因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在产品类型及结构、下游应用领域、技术先进性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毛利率有较大差异。具体如下:
(1)金发科技:金发科技是全球规模最大、产品种类最为齐全的改性塑料生产企业,其改性塑料板块主要包括车用材料、家电材料、新能源材料、消费电子材料等,主要客户为汽车、家电、消费电子等全球头部企业,技术较为先进,故产品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
(2)普利特:普利特改性工程塑料类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内饰件、汽车发动机周边部件、5G天线及线缆等领域。
(3)会通股份:会通股份改性塑料产品包括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可生物降解材料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家电、医疗、通讯、轨道交通、家居建材等各个领域。
(4)富恒新材:富恒新材改性塑料产品包括苯乙烯类、改性工程塑料类、聚烯烃类和其他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消费电子、汽车零部件等领域,下游客户包括创维集团、康佳集团、传音控股、三诺电子、迈瑞医疗、比亚迪、中兴通讯等行业内头部客户。
发行人高分子改性材料包括EVA改性材料和工程塑料两大系列,且以EVA为主, EVA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高端鞋材,下游客户为民营鞋材企业,市场竞争激烈。发行人高分子改性材料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四)利润主要来源及经营成果变化分析
(下转D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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