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6-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3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018号),2025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167,854,942.2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712,018.00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481,323,046.96元,减去2024年度现金分红288,252,734.6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人民币3,340,213,236.58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80,164,789股,以剔除已回购股份443,40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准,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3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9,010,341.7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4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012,340.4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49,022,682.2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5.0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99,010,341.7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1.4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减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形。
三、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592.95万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4,902.27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5.00%,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作为一家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坚持自主创新的半导体专用设备企业,遵循全球行业惯例,主要从事技术和工艺研发、产品设计和制造,为客户提供设备和工艺解决方案。半导体设备的研制涉及众多专业学科,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及较长的验证周期,属于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公司为了保持产品竞争力,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发,持续优化产品或推出新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公司仍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以推动研发创新和产品迭代升级。
(二)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致力于为全球集成电路行业提供领先的设备及工艺解决方案,坚持差异化国际竞争和原始创新的发展战略。通过持续的自主研发,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体系,凭借丰富的技术和工艺积累,形成了平台化的半导体工艺设备布局,包括清洗设备、半导体电镀设备、立式炉管系列设备、前道涂胶显影Track设备、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PECVD设备、无应力抛光设备;后道晶圆级先进封装工艺设备、面板级先进封装设备;以及硅材料衬底制造工艺设备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半导体设备的销售,营收规模逐年扩大,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公司坚持“技术差异化、产品平台化、客户全球化”发展战略,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进一步提升公司收入和利润规模,维护好公司价值,为股东和投资者创造更多回报。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592.95万元,同比增长21.05%。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在实现对原有产品的迭代优化和性能提升的同时,加速对新产品的研发及市场布局。因此,公司须预留足额资金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的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5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等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建立及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连续三年披露“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6-009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建军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海霞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雷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2026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了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对选聘程序、立信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没有违反独立性和诚信的情况。立信拥有优秀的执业团队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公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6-006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2月26日,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弄B2栋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全体董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HUI WANG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听取。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8)。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王坚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赞成,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王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听取。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王坚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HUI WANG、王坚、杨霞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王坚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4票赞成,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HUI WANG、王坚、杨霞云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时间及议案内容将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7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6-011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2月26日,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3年6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苏彤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8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2023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202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2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1.6625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中等(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1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E)”,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上述激励对象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因此,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部分达标或未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0.31万股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需作废处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41.9725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举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亦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层将保持专注,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相关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处理。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6-008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9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355,753股,发行价格为8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85,239,005.00元,扣除承销商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173,832,028.54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30,148,456.12元(包括:审计费及验资费12,467,000.00元、律师费10,904,467.37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575,471.70元、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2,201,517.0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1,258,520.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61号《验资报告》。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38号)核准,公司于2025年9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601,326股,发行价格为116.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1,999,961.8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6,984,264.81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35,015,697.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808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详情见本专项报告二、(二),三、(三)及三、(四)。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年11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昌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盛帷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24年6月,公司及全资孙公司ACM RESEARCH KOREA CO., LTD.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KB Kookmin Bank Seongnam Hi-tech valley Branch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已于2023年5月15日销户,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已于2023年5月22日销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已于2024年8月23日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已于2024年11月7日销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已于2024年11月28日销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昌里支行已于2024年12月17日销户,KB Kookmin Bank Seongnam Hi-tech valley Branch已于2025年2月21日销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9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昌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帷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454,576,342.31元差异339,999,701.17元,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90,000,000.00元,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249,999,701.17元。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3,296,143,307.58元差异2,300,000,000.00元,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2,300,000,000.00元。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3,460,350.0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2025年6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49,999,701.17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盛美韩国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4,5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变更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变更后,“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总投资额维持156,890.00万元不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将增加至144,500.00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该事项于2025年2月11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盛美半导体高端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高端半导体设备拓展研发项目”已完成投入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该项目需用于支付已签订合同但未到支付条件的项目建设尾款、设备款及未到期的质保金等款项。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2,234.85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帷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研发和工艺测试平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盛美韩国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4,5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变更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3,481,258,520.34元。
注2:“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是指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盛美韩国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并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4,5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变更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美半导体设备研发与制造中心”。该事项于2025年2月11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至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本处“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募集资金利息以及理财收益。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附表2: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4,435,015,697.05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
2、本[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XXXX机构]为[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文(或部分议题、指标)出具了鉴证或审验报告(如有)。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董事会ESG委员会、ESG领导小组及ESG工作小组。 □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听取ESG委员会对ESG相关工作、表现改善、披露文件的建议并作出决策;董事会ESG委员会对公司ESG政策、战略、目标及架构等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ESG领导小组牵头识别、评估公司运营中ESG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并定期向董事会ESG委员会汇报;ESG工作小组协助开展公司运营中ESG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识别与评估,并定期向ESG领导小组汇报。 □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 ,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于2025年制定并发布《ESG委员会工作规则》,由董事、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董事长和职工董事担任成员。 □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 □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规定的议题对公司不具有重要性的有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伦理、平等对待中小企业、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上述议题(除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均在报告附录3:对标索引表中进行解释说明,尽职调查、利益相关方沟通是公司议题重要性评估的重要步骤,不作为议题进行评估。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6-013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范围内的各项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2025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1,224.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0,431.2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方法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综合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0,793.69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21,224.9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相关金额与2025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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