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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修订后《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将由7名调整为9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同意选举贾丰彬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贾丰彬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生物与医药博士在读。曾任广东东阳光药业研究院研发工程师、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副总监,自2021年5月加入奥浦迈,历任公司研发与应用部总监,现任公司研发与应用部高级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丰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贾丰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5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已于2025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总股本由114,772,460股减少至113,548,754股;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6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股份登记工作,公司的总股本由113,548,754股增加至113,820,154股。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股东会授权以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完成上述股本变动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3,820,154股。

  4、2026年2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证明》,公司已办理完成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涉及的首期一次性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工作,公司的总股本由113,820,154股增加至130,036,026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仍在办理过程中。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491.34万元,相较上年同期增加19.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69.85万元,相较上年同期增加98.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84.90万元,相较上年同期增加216.57%。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24,661.81万元,相较报告期初减少1.7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10,047.12万元,相较报告期初增加0.18%。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业务板块实现销售收入23.03%的增长,展现出强劲且稳健的发展势头。这主要得益于公司在重点客户管线上的持续深化及向后推进、市场开拓力度的不断扩大,以及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为该业务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至本报告期末,共有327个已确定中试工艺的药品研发管线使用公司的细胞培养基产品,整体相较2024年末增加80个,充分体现了市场对公司产品与技术实力的广泛认可。其中,持续优化的目录培养基及高效的定制化开发服务表现尤为突出,凭借其稳定的性能与灵活的解决方案,赢得了客户的积极反馈与深度信赖。通过持续满足客户在研发与生产中对培养基多样化、高标准的需求,公司不仅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客户粘性,也为整体业务收入的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全球生物医药行业持续承压、创新药研发企业普遍面临考验的背景下,公司CDMO服务业务板块在2025年度仍受到部分客户项目调整、融资进度延缓等多重因素影响,整体发展面临挑战。尽管如此,该板块收入仍实现同比小幅增长,展现出一定的业务韧性与应变能力。公司将继续聚焦服务提质与效率优化,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稳步推进该业务的可持续经营。

  在2025年,公司凭借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与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成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基于该项认定,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自25%降至15%,对本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的减少产生积极影响,贡献约1,100.00万元。这不仅体现了公司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方面的综合实力,也为后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长期竞争力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情况说明

  1、公司的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5.56%,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5.53%,主要原因系:

  公司产品业务板块凭借显著的毛利率优势,随着收入规模的持续扩大,对整体利润贡献进一步增强;同时,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创新、生产工艺优化以及对市场的快速响应,不断提升运营效率与成本控制能力,推动盈利水平实现同步提升。产品竞争力的持续增强与客户认可度的稳步提升,共同促进了公司整体利润的快速增长。

  2、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98.0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16.57%,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4.74%,主要原因系:

  (1)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2)2025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5%降至15%,使本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减少约1,100.00万元。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21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公司全体董事参加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马潇寒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增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1为特别表决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上述议案2、议案3为普通表决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2、议案3;

  4、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婕、朱丽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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