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雪发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先生因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背信运用受托财产、妨害作证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9日、2026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失联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实际控制人涉及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先生等因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背信运用受托财产、妨害作证一案被公开宣判,现一审已审理终结。
二、判决情况
广州中院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先生作出的一审判决内容如下:
对张劲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包括张劲在内的被告单位、被告人违法所得,与在案款物一同依法处理。
上述判决结果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以生效的判决书载明的为准。
三、对公司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张劲先生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外,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劲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劲先生通过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文投”)及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君凯”或“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7,572,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40%。其中,因其融资需求,累计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数量为372,662,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50%;因其与平潭汇垠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广州中院已作出《民事判决书》[(2022)粤01民初2887号],且已生效},累计被上海金融法院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372,662,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50%。
雪松文投和广州君凯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9日、2019年2月16日、2019年7月25日、2022年4月2日和2025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040)、《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若因客观原因等导致上述股份被处置,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可能,公司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规则制度,能够实现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正常运作;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关联方及张劲先生涉及案件的判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的经营出现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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