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26-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2月27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伟先生

  6、此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韦炽卿律师、孙赓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9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94,687,0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533%。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8,528,8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960%,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061%;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27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158,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3%,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39%。

  3)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计290人,代表股份99,348,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5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2,037,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88%;反对2,5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8%;弃权1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698,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33%;反对2,5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37%;弃权1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392,350,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79%;反对2,0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3%;弃权26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7,011,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78%;反对2,06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31%;弃权26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2%。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391,991,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1%;反对2,5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5%;弃权1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652,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68%;反对2,5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87%;弃权1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5%。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392,078,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1%;反对2,4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95%;弃权1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739,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745%;反对2,4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10%;弃权1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5%。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391,843,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97%;反对2,4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60%;弃权4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505,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82%;反对2,4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70%;弃权4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47%。

  2.05 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391,991,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71%;反对2,5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5%;弃权1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652,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68%;反对2,5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87%;弃权16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5%。

  2.06 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392,03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73%;反对2,4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0%;弃权2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693,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76%;反对2,4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74%;弃权24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0%。

  2.07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392,050,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21%;反对2,0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5%;弃权6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71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65%;反对2,0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60%;弃权6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5%。

  2.08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392,413,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38%;反对1,90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9%;弃权3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7,074,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11%;反对1,90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5%;弃权37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4%。

  2.09 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392,053,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26%;反对1,8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96%;弃权8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714,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87%;反对1,81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58%;弃权82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55%。

  2.10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392,052,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25%;反对1,90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19%;弃权7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713,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80%;反对1,90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6%;弃权73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2,032,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75%;反对2,5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4%;弃权1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693,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83%;反对2,53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82%;弃权1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2,059,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42%;反对2,5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65%;弃权1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720,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48%;反对2,5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88%;弃权1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2,032,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74%;反对2,5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14%;弃权1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693,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78%;反对2,5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80%;弃权1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2,020,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43%;反对2,5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3%;弃权1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681,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55%;反对2,54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98%;弃权1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2,51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89%;反对1,9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6%;弃权2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7,173,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07%;反对1,93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50%;弃权2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2,521,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13%;反对2,0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4%;弃权1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7,182,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01%;反对2,0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57%;弃权12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3,033,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10%;反对1,4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7%;弃权2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7,694,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56%;反对1,4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12%;弃权2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韦炽卿、孙赓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