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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所涉评估报告加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22证券简称:纳睿雷达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希格玛”)的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原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鉴于交易各方同意将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资产评估机构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中和评估”)以2025年6月30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天津希格玛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的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5)第6300号)(以下简称“加期评估报告”),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上述报告。

  根据加期评估报告,天津希格玛全部股东权益在2025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32,608.00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确认,基于本次加期评估结果调整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并调整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32,600.00万元,作价调整未达到20%,本次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特此公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22证券简称:纳睿雷达公告编号:2026-006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晓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周奇峰、李颖、天津好希望微电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好希望”)、李志谦、深圳市聚仁诚长信息技术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仁诚长”)、深圳市俊鹏数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俊鹏数能”)、深圳市聚贤诚长新技术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贤诚长”)、李新岗、深圳市财汇聚仁信息技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汇聚仁”)、金华金开德弘联信毕方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毕方贰号”)、中芯海河赛达(天津)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芯海河”)、嘉兴军科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军科二期”)共12名交易对方购买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希格玛”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6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公司拟对本次交易方案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业绩承诺、锁定期安排、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等事项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减少了标的资产交易作价。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未新增交易对方,未对标的资产范围进行变更,未新增配套募集资金,涉及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调整未达到20%。因此,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规定的重大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本次交易对价调整,根据标的公司、公司2024年审计财务数据,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相关财务数据占比计算的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为2024年末成交金额与账面值孰高值。

  根据上表计算结果,标的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与交易对价相比取孰高)及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应指标均未超过50%。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在交易前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无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最近3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预计不会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6月30日,并经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各方拟对本次交易的对价、业绩承诺、锁定期安排等事项进行调整,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和《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6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与更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6月30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聘请: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编号:天健审〔2026〕7-12号)。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加期评估并出具《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的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号:联合中和评报字(2025)第6300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备考合并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出具《备考审阅报告》(编号:天健审〔2026〕7-11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考审阅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聘请了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加期评估机构。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加期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进行审查: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加期评估机构,承担本次交易的加期评估工作。评估机构具有法定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之间除本次交易正常业务往来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标的资产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加期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收益法、市场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得到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经过了充分的市场博弈,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聘请的加期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22证券简称:纳睿雷达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由于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于2025年9月30日已过有效期,公司对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并于2025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鉴于公司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6月30日,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对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补充和修订,并于2026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相较于2025年11月28日披露的《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本次草案(修订稿)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补充和修订,主要调整、补充和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调整、修订和补充披露之外,公司已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数字或文字内容表述,对重组方案无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22证券简称:纳睿雷达公告编号:2026-009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周奇峰、李颖、天津好希望微电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志谦、深圳市聚仁诚长信息技术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俊鹏数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聚贤诚长新技术企业(有限合伙)、李新岗、深圳市财汇聚仁信息技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金华金开德弘联信毕方贰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芯海河赛达(天津)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嘉兴军科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12名交易对方购买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6月30日,经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公司对本次交易方案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业绩承诺、锁定期安排、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等进行调整,并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42.9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由42.93元/股调整为30.56元/股。

  根据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联合中和评报字(2025)第6300号】,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32,608.00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32,600.00万元。其中50%以股份进行对价,即16,300.00万元,按照本次发行股票价格30.56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5,333,768股,向各交易对方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发行对象最终取得公司发行股份数量需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颁布的规则作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6,300.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数量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以上为截至2025年9月30日上市公司持股数据测算。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精确至整数股,且交易对方放弃对不足一股部分对应现金的支付主张。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珠海加中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包晓军和刘素玲,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22证券简称:纳睿雷达公告编号:2026-007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天津希格玛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天津希格玛”)的100%股权,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鉴于交易各方同意将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资产评估机构联合中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中和评估”)以2025年6月30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天津希格玛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加期评估报告。经评估,天津希格玛全部股东权益在2025年6月30日的评估值为32,608.00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确认,基于本次加期评估结果调整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并调整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32,600.00万元。

  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的议案。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一)重大调整的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

  此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中对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进行了明确,具体如下:

  1、关于交易对象

  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2、关于标的资产

  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3、关于募集配套资金

  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减少了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前述方案调整未新增交易对方,未对标的资产范围进行变更,未新增配套募集资金,涉及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调整未达到20%。因此,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规定的重大调整。

  三、本次重组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上述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特此公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22证券简称:纳睿雷达公告编号:2026-011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3、2025年6月,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总股本由216,533,520股增加至302,995,606股。上表中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根据调整后的股本进行列示。

  4、以上增减变动幅度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012.18万元,同比增长33.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46.95万元,同比增长41.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788.99万元,同比增长14.24%。报告期末,总资产279,129.75万元,较期初增长11.8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31,028.71万元,较期初增长3.41%。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产品技术、品牌等优势,获得不同领域客户认可,公司新签水利测雨雷达合同金额大幅增长;存量订单加速确认落地,促使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继续保持业绩快速增长,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二)主要指标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3.26%,营业利润同比增长30.66%,利润总额同比增长41.4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1.58%,主要系公司在水利测雨雷达和气象探测雷达领域产品确认收入均同比大幅增长所致。

  2、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加44.00%,主要系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股本较期初增长39.93%,主要系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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