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6-003号
债券代码:243482 债券简称:25数港K1
宁波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二、 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宁波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锐鑫”,更名前为“上海钥信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75,922,24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57%。
宁波锐鑫已于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84,500股,占总股本的0.57%。宁波锐鑫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71,837,747股,占总股本的10.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号)。
具体情况如下:
三、 其他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数据港
股票代码:603881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柴桥街道白云北路73号7幢1-9号一层-28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2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数据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的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2、宁波锐鑫出资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曾犁,男,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上海,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为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现任宁波钥信科技有限公司为执行董事、上海毅韧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谭赫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据港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数据港于2025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号),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3月20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0,607,695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其在数据港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判断是否减持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若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宁波锐鑫持有数据港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75,922,247 股,占数据港总股本的 10.57%。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锐鑫持有数据港无限售条件 A 股流通股71,837,747 股,占数据港总股本的 1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少其所持公司股份4,084,500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合计减少0.57%。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25年8月26日至2026年2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6,523,195股,占公司总股本2.30%。
除前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使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与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主要负责人:
2026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主要负责人: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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