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股东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运机集团办公楼四楼418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友华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会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7人,代表股份119,938,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63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119,748,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82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189,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61人,代表股份462,6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73,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人,代表股份189,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7%。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通过现场及视频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935,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0,3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1%;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935,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0,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935,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0,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935,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0,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935,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0,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935,9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60,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5%;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914,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9,1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208%;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8%;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4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914,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9,2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42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8%;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2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914,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5%;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9,2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424%;反对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8%;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2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914,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9,1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208%;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2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914,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9,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9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4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914,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9,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9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4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914,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9,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9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4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914,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9,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9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4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914,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9,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9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4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914,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9,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9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4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914,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9,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9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4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9,914,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9,0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9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44%。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冯晓奕、燕晨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