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6年1月20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2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313,221,934.69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331,501,766.10份的94.49%,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终止、投资组合限制、基金收益分配等条款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且有权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313,221,934.69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2万元,公证费0.8万元,合计为2.8万元。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26年2月27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1月20日刊登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基金合同终止、投资组合限制、基金收益分配等条款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议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法律文件具体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第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中,“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内容,由“《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调整为:“《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规定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不再受相关限制”;

  (2)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四、投资限制”的内容由“(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调整为“(12)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3)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内容,由“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调整为:“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4)删除“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中的“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将据此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同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更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的部分表述或信息、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等。

  2、修订后的法律文件的生效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即2026年2月27日起,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本次修订生效。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将根据上述修改同步进行相应调整。

  四、备查文件

  1、《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方纯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公证书》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8日

  附件:公证书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