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13
提名人视 觉( 中 国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现就提名李晶为视 觉(中 国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十 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视 觉( 中 国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视 觉( 中 国 )文 化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十 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R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R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自然人股东。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R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14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为公司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之目的,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为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协商确定聘任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截至2025年12月底,毕马威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毕马威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拟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15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行全球化战略布局,助力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增强公司在境外融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品牌形象,经公司充分研究论证,拟发行境外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
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备案、批准或核准。本次发行并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发行并上市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16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并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选独立董事及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情况
公司为进行全球化战略布局,助力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增强公司在境外融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品牌形象,经公司充分研究论证,拟发行境外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5人调整至6人,其中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增选李晶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调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作出修订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文件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视觉中国:公司章程》及《视觉中国: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17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就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修订
和制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情况
基于本次发行上市需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上市规则》《管理试行办法》及其指引等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和《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现就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与前述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对比如下:
(下转C6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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