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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ST天微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减少122.03万元,总资产增加22.13万元,净资产减少123.08万元。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2025 年12月31日开始执行。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因销售产品承诺的售后服务费计提预计负债所采用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2月31日起执行。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产品市场保有量不断增加及内部管理的持续强化,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未来售后服务费计提预计负债进行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估计基于公司产品特点、质保期及质保条款的约定,并参考了历史期间售后服务费占对应期间负有售后义务收入的比例。变更后的售后服务费率将用于未来售后服务费的预提。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自2025年12月31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前期售后服务费支出金额相对较小,以实际产生的售后服务费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结合产品特点、质保期及质保条款的相关约定及公司售后服务费的历史发生额占对应期间的具有售后义务收入的比例来估算售后服务费率,预提售后服务费。

  (四)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的影响:

  单位:万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总资产及净资产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三、 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27日出具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审核报告》,审核意见为: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四、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ST天微          公告编号:2026-015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133,444.3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5,213,448.03元,期末资本公积余额524,485,593.40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829,1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48,742.60元(含税)。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829,142股,合计转增30,848,74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677,885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在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829,1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48,742.60元(含税)。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829,142股,合计转增30,848,74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677,885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 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ST天微          公告编号:2026-010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6年2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巨万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就2025年度内控实施情况编制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因销售产品承诺的售后服务费计提预计负债所采用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2月31日起执行。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133,444.3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5,213,448.03元,期末资本公积余额524,485,593.40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829,1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48,742.60元(含税)。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829,142股,合计转增30,848,74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677,885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守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的义务。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巨万里薪酬标准为人民币105万元/年(含税),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超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巨万夫、陈从禹、陈建按其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其他董事(含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不含税)。

  公司董事薪酬根据公司制定的全年考核安排进行发放,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董事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期限确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此议案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含税金额,根据公司制定的全年考核安排进行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期限确定。上述薪酬包含绩效工资,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以年度最终绩效考核结果为准。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2.01、《关于公司总经理张超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张超回避,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02、《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巨万夫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巨万里、巨万夫回避,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03、《关于公司副总经理陈从禹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从禹回避,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04、《关于公司副总经理陈建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陈建回避,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05、《关于公司财务总监侯光莉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06、《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芹芹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们提交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这些自查报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确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6第0001000号),公司2025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50,197,152.94 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为142,300,101.7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133,444.3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479,006.9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0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2.4.2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一)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公司因进行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无法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除外;(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五)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公司不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严格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体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实施。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将在后续工作中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同时,公司将着力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董事会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ST天微        公告编号:2026-01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科目予以调整,同时相应修正《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中涉及的相关数据。本次更正事项影响当期信用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应收票据等项目,该更正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涉及的经营指标构成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一) 会计差错及定期报告更正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文件,上述报告中公司应收票据账龄判断有误,坏账准备计提存在差错,导致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中信用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应收票据等项目列报存在差错。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及相关定期报告进行更正。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在董事会有权审批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后,会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总资产增加304.49万元,所有者权益增加304.49万元,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304.49万元,未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 更正《2024年年度报告》

  1、 更正事项对 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 更正事项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3、 更正事项对2024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4、 更正事项对2024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5、 更正事项对《2024年年度报告》附注的影响

  对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应收票据”的影响

  (1) 分类列示

  单位:元

  

  (2) 应收票据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续)

  单位:元

  

  (续)

  单位:元

  

  (3) 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续)

  单位:元

  

  (续)

  单位:元

  

  (4)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元

  

  (续)

  单位:元

  

  (续)

  单位:元

  

  (二) 更正《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 更正事项对2025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元

  

  2、 更正事项对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三) 更正《2025年半年度报告》

  1、 更正事项对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2、 更正事项对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3、 更正事项对2025年半年度报告附注的影响

  对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应收票据”的影响

  (1)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元

  

  (续)

  单位:元

  

  (续)

  单位:元

  

  (四) 更正《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1、 更正事项对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三、专项意见

  (一) 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专项说明,对于上述更正事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证监会公告[2020] 20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公司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重要差错更正情况。

  (二) 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及定期报告进行更正,严格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通过此次更正,公司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 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严格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体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实施。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将在后续工作中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同时,公司将着力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ST天微           公告编号:2026-013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合伙人共有5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4人。

  四川华信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242.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242.59万元,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13,302.69万元;

  四川华信2025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38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4,478.8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四川华信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8年5月,自1998年5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红君,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8月,自2019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的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3)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杰, 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项目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4万元,本年为第六个上市审计年度。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2026年度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公司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前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及评价,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诚信状况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ST天微        公告编号:2026-016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0条规定,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据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1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公司提交的完备的申请材料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在此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公司因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为负值,且2024年度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0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的营业收入为150,197,152.94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为142,300,101.7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133,444.3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479,006.95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0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2.4.2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一)第12.4.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公司因进行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无法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除外;(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五)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公司不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1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公司提交的完备的申请材料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在此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

  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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