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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6-0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2月27日,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2月25日、2月26日和2月2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2月25日、2月26日和2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内部经营秩序稳定,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

  (二)重大事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此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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