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三街5号首东逸海国际广场写字楼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镇光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8人,代表股份1,479,596,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9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71,466,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8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8,12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6人,代表股份44,002,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5,872,4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8,12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9%。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蒲建平先生、梁译之先生、李镇光先生、王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选举蒲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78,461,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2,867,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13%。
表决结果:蒲建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梁译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78,433,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2,838,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59%。
表决结果:梁译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李镇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78,424,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2,830,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70%。
表决结果:李镇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王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78,641,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3,047,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01%。
表决结果:王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选举邢红梅女士、李世勇先生、王小骄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01选举邢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78,46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2,875,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89%。
表决结果:邢红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李世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78,416,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2,821,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175%。
表决结果:李世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小骄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78,591,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2,996,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156%。
表决结果:王小骄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5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通知于同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推举蒲建平先生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选举,蒲建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选举,梁译之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人员设置、表决结果如下:
战略委员会:蒲建平(主任委员)、梁译之、李世勇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李世勇(主任委员)、李镇光、邢红梅
提名委员会:王小骄(主任委员)、蒲建平、李世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邢红梅(主任委员)、梁译之、李世勇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十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关于聘任梁译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梁译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聘任王忠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忠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聘任王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聘任张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张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何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选举及聘任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发展需要,为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效率,撤销战略规划部,将上市公司业务部、投资银行部整合为投资银行部,将私人业务部、数字科技部整合为私人业务部。
调整之后的公司部门为:运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风控法务部、证券事务部、机构业务部、投资银行部、私人业务部、融资管理部、海南业务总部、上海分公司。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蒲建平先生(董事长)、梁译之先生(副董事长)、李镇光先生、王波先生
(二)独立董事:邢红梅女士、李世勇先生、王小骄女士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3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十一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蒲建平(主任委员)、梁译之、李世勇
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李世勇(主任委员)、李镇光、邢红梅
提名委员会:王小骄(主任委员)、蒲建平、李世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邢红梅(主任委员)、梁译之、李世勇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李世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一)总经理:梁译之先生
(二)副总经理:王忠坤先生、王波先生
(三)财务总监:王忠坤先生
(四)董事会秘书:张大伟先生
(五)证券事务代表:何燕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秘书张大伟先生、证券事务代表何燕女士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四、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王广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广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6,023股;郭怀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怀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9,183股;李格非先生和胡全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格非先生和胡全森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文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但仍在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文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0,270股;王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但仍在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4,911股。
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以上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梁译之先生简历
梁译之先生,196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黑龙江省火电第二工程公司技术员、办公室秘书、劳资科科长,黑龙江省火电一公司多经总公司劳资科科长,黑龙江傲立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总经部经理,黑龙江省龙电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部经理,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华电资本控股公司综合部经理,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组成员,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彩虹甜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梁译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1,559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译之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梁译之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2、王波先生简历
王波先生,198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哈尔滨基士得耶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国建设银行大庆分行办公室科员,公司业务部、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历任本公司业务经理、风控经理、风控法务部副总经理、风控总监。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王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38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波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波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3、王忠坤先生简历
王忠坤先生,1969年4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资金科副科长、科长,电厂技改筹建处副总会计师,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审计总监,永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审计总监,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山西海德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王忠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2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忠坤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忠坤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4、张大伟先生简历
张大伟先生,198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先后任职海航基础产业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主管、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主管,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部总经理等职务,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秘书。
张大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大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大伟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张大伟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5、何燕女士简历
何燕女士,1974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证券事务代表,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本公司证券事务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本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何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燕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何燕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何燕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关于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编号:GPBA4327001
致: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弓建峰、鲁悦欣律师出席了海德股份于2026年3月2日(星期一)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召开的相关事宜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海德股份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性,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查阅的文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与验证,并就有关事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公司应向本所律师保证: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副本及复印件均真实、完整,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遗漏之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与其它需要公告的材料一起向公众披露,并愿意对本所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和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和现场见证,现就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 文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2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决定于2026年3月2日召开公司本次股东会。
2026年2月14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股东会通知》中载有本次股东会的届次、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与地点、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网络投票流程、会议联系方式等。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3月2日14:50召开,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三街5号首东逸海国际广场写字楼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该现场会议由海德股份副董事长李镇光先生主持,并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
3.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是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本所律师对公司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71,466,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的比例为75.28%。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10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12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的比例为0.42%。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108人,代表股份1,479,596,5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70%。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10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002,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的比例为2.25%。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二) 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会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蒲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选举梁译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选举李镇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4选举王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邢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选举李世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3选举王小骄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同,未发生修改原议案或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的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对每项议案统计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蒲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478,461,88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867,49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2%。
蒲建平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梁译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478,433,073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838,68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6%。
梁译之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李镇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478,424,76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830,37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4%。
李镇光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王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478,641,75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3,047,36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3%。
王波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邢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478,469,60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875,21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44%。
邢红梅女士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李世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478,416,19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821,80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32%。
李世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王小骄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478,591,38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996,99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72%。
王小骄女士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自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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