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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5%整数倍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6-008

  

  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集团公司”)实施前期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特变电工集团公司在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权益变动比例为0.89679%,持股比例从5.89678%减持至4.99999%,触及5%的整数倍。

  ● 本次权益变动前,特变电工集团公司持有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3,031,8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9678%;本次权益变动后,特变电工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487,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本次权益变动后,特变电工集团公司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变电工集团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特变电工集团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544,31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9679%。本次权益变动后,特变电工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487,4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东特变电工集团公司的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3、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特变电工集团公司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特变电工集团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6-009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

  完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99),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特变电工集团”)计划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比例2.88%。

  近日,公司收到新疆特变电工集团出具的《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注:新疆特变电工集团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4.89元/股至17.96元/股。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新疆特变电工集团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上述股东均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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