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6-008
股东湖北佰仕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湖北佰仕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仕德创业”)持有公司股份2,854,817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211,755,000股的1.348%。
2、佰仕德创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5,273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211,755,000股的0.215%,且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10,546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211,755,000股的0.43%。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收到公司股东佰仕德创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佰仕德创业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湖北佰仕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佰仕德创业持有本公司股份2,854,81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1.34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法人资格丧失非交易过户受让取得)。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7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解散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3、减持方式:拟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4、减持时间区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3月25日至2026年6月2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 减持数量及比例:
本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5,273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215%,且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10,546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43%。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回购专户股份发生变动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出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佰仕德创业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湖北佰仕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仕德私募”)、佰仕德创业、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交投”)因原5%以上股东交投佰仕德(宜昌)健康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丧失法人资格非交易过户取得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七条规定,佰仕德私募、佰仕德创业、湖北交投所持股份减持仍需合并计算适用大股东有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主体佰仕德创业同意在本次减持计划中遵守原定减持额度分配方案并共用减持额度,同时遵守已签订的《关于共用减持额度的同意书》。
2、佰仕德创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佰仕德创业在减持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佰仕德创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佰仕德创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佰仕德创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6-005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2日(星期一)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鑫鼎大厦3楼3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2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为汤宁先生、曹宏锋先生、孙飞先生、张群朝先生)。
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涛先生主持,相关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湖北恺益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和远新材料增资,增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同意公司放弃对本次和远新材料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和远新材料的股权比例将由约87.06%变更为不低于73%,和远新材料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和远新材料增资扩股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协议签订、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资增厚了和远新材料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资金储备,有利于项目运营以及研发的持续投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扩建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扩建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预算68,37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和远新材料自筹。预计建设周期为三年,分两期建设年产4500吨电子级三氟化氮装置及配套设施(一期3000吨/年,二期1500吨/年),同步副产氢氟酸2565吨/年。公司董事会授权和远新材料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营。本次拟扩建的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产业,符合电子化学品政策导向;产品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类别;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已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扩建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和《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扩建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之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扩建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之法律意见书》;
3、《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6-006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
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概述: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湖北恺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益科技”)。恺益科技拟以现金方式向和远新材料增资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增资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本次增资正式协议签署后,还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为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和远新材料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其持续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和远新材料拟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恺益科技。恺益科技拟以现金方式向和远新材料增资,增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认购和远新材料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64,629,629.00元,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价格不超过5.4元/每1元注册资本。
公司基于整体发展战略考量,拟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增资权。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增资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完成后,和远新材料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和远新材料的股权比例将由目前的87.06%降至不低于73%,和远新材料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和远新材料增资扩股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协议签订、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对和远新材料目前拟选择的上述增资意向方的审查,公司与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增资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恺益科技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涉及的增资额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湖北恺益科技有限公司
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 法定代表人:向涛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4F44H92Y
4、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日
6、 注册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用石加工,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矿山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上述增资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 产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何功威持有恺益科技600万股,持股比例为60%;何宇康持有恺益科技400万股,持股比例为40%。恺益科技实际控制人为何功威。何功威系宜昌市知名企业家、宜昌市第七届人大代表、宜昌市“新时代十大杰出青年”,具备良好的资金实力和社会声誉。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恺益科技征信记录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二)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吴祥虎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7JYWCY4F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为344,579,544.00元人民币,前次增资尚未办理工商变更)
5、成立日期:2022年3月24日
6、注册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田家河片区李家湾路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87.06%,宜昌市星远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2.93%,武汉长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01%。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0、放弃权利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11、其他情况说明:和远新材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章程或其他文件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主要条款
1、增资方案:恺益科技认购和远新材料新增注册资本,增资款不超过35,000.00万元,其中不超过64,629,629.00元计入注册资本,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2、增资款用途: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或偿还借款,为标的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供支持。
3、增资的程序及期限:标的公司应保证本次增资方案及相关《章程》修订等事项获得其内部和外部所有决策程序的有效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股东会对上述事项同意的决议或决定,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如有)以及办理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的相关文件。
4、支付条件:除各方另有约定外,投资方应在本协议第五条所述支付增资款的前提条件全部满足或投资方以书面方式全部或部分豁免后的三十日内将增资款一次性或分次支付至标的公司通知的收款账户。
5、违约责任:协议对各方违约情形及相应的违约金、滞纳金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6、协议解除: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共同解除本协议。
7、争议解决:因协议产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投资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价格以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基础,经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放弃优先认缴权及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增资权主要是为保障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能够顺利达产和研发能力持续提升,践行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产业园的顺利达产将有效地丰富公司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产品品种,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放弃此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后,公司对和远新材料的持股比例将由87.06%变更为不低于73%,和远新材料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6-007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
扩建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项目名称: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扩建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2、 扩建产品名称:电子级三氟化氮;
3、 投资金额68,371.00万元人民币;
4、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6、 本项目为公司在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宜昌产业园项目”)基础上扩建的项目,在技术、生产及经营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将来的盈利能力受到行业、市场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原料价格、产品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盈利水平,故本公告所涉及的投资额、投资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报期等财务数据不构成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项目进展情况
2022年3月12日、2022年3月24日、2022年4月21日和2022年7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关于投资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暨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和《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公司在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宜昌产业园项目,同时投资成立了控股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作为实施主体。
宜昌产业园项目占地880亩,分两期建设,规划的主要产品为“电子级三氟化氮、六氟化钨、三氯氢硅、二氯二氢硅、四氯化硅、硅烷、乙硅烷等电子特气,以及氨基、乙烯基、环氧基、酰氧基、烷基、苯基、硫基等系列硅基功能性新材料”等产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所规划的产品正在分批试生产,预计今年将逐步达到“投产-稳产”的目标。
本次扩建的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是在宜昌产业园项目建设基础上扩建的项目。
二、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介绍
电子级三氟化氮是微电子工业中一种优良的等离子蚀刻气体,具有良好的蚀刻速率和选择性。
本次投资扩建的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决策的,投资总预算68,371.00万元,分两期建设,建设期三年,资金来源为控股子公司和远新材料自筹,公司董事会授权和远新材料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三、非“高能耗、高排放”说明
本次扩建的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中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行业,“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大类“C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中类的“C2669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小类,项目所规划产品均不在《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所属附件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两项名录之中,故本次扩建的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之法律意见书》。
四、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3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吴祥虎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344,579,544.00元人民币,前次增资尚未办理工商变更)
注册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田家河片区李家湾路
股权结构: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87.06%,宜昌市星远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2.93%,武汉长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5年9月30日,和远新材料总资产253,869.45万元,总负债19,975,2.03万元,净资产54,117.42万元,营业收入2,157.31万元,净利润1,863.4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详见《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经查询,和远新材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扩建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扩建4500t/a电子级三氟化氮生产装置、存储和充装系统以及配套设施等。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扩建3000t/a三氟化氮装置、储存和充装系统,以及配电室机柜间、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二期扩建1500t/a三氟化氮装置(与现有500t/a三氟化氨装置一起,总产能200Ot/a)。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一览表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B区)。
建设周期:本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工期的计算从初步设计开始到竣工投产为止,实施计划主要包括项目的前期阶段、设计及采购阶段、施工建设阶段和试车及验收四个阶段。
投资预算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投资预算68,37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和远新材料自筹。
(二)环境保护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固废及废液、噪声。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实现固体废弃物、废气、废液的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使用的生产原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均满足环境管理及生产管理要求。
(三)安全防护措施
本项目的自动化水平高,自控系统采用了先进的DCS集散控制系统,并与布置在装置各处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相连,实现对整个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控。当操作条件不正常时,可自动调节纠正并报警,操作条件达到极限值时,可自动停车,增强了装置的安全性。
整个装置的开、停车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制定了详尽的开、停车操作原则和事故应急措施。
针对装置中火灾、爆炸危险,本装置在设计中采取了如下措施:总图布置上各设备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土建上各新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均达到二级以上,结构形式采用开敞式结构,厂房选取足够的安全泄压系数;设备设计上严格选材、优质设计、加强密封。针对潜在的中毒危险,在设计中加强了各生产厂房的通风,在装置中设置了可燃气体检测器,并在生产现场配备了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针对雷击、静电火花、触电及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噪声、高温烫伤等潜在危险,在设计中分别采取了设置避雷带、防雷/防静电接地、防触电安全接地、设置安全栏、封闭罩、操作平台、消声器、隔离罩、设置保温绝热层等各种措施。
通过采取以上各种安全防护措施,本装置建成后,车间操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以及空气质量、噪声、温度等工业卫生条件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满足劳动保护要求,其生产过程是安全可靠的,对工人健康无不良影响。
(四)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可行性评价
1、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生产电子级三氟化氮。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发改委令(2023)第7号第一类“鼓励类”项目之第十一项”石化化工”中的第7条“专用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体、新型显示和先进封装材料等电子化学品及关键原料的开发与生产”,是国家鼓励类重点投资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及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本项目所规划的产品均不涉及《湖北省危险化学品禁止、限(控)制、淘汰和鼓励政策目录清单(2025年本)》(鄂应急发(2025)9号)、《宜昌姚家港化工园产业项目准入禁限(控)目录(试行)》规定的禁限控产品、工艺及设备,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湖北省产业政策及园区要求。
3、 本项目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的节能环保的政策要求,采用先进技术,生产高附加值的电子特种气体,实现资源有效利用,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理念,对国家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4、 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可靠,能耗低、污染小,产品方案合理,生产规模经济,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因此项目从技术上是合理可行的。
5、 本项目选址符合化工园区选址规划,选址方案可行。
6、 经济效益评价:项目投资总预算68,371.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2,278.00万元。预估投资利润率为24.50%,投资回收期为5.27年(税后,含建设期),项目达产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本项目工艺技术先进、可靠,产品方案合理,生产规模经济,资源有效利用、节能减排效果明显,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环保效益,且财务指标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所研发和生产的电子级三氟化氮产品是国家发改委鼓励类重点投资项目,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子特气和电子化学品领域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本项目依托公司宜昌产业园已建成项目及公用工程等基础资源及设备,以及已规划建设500t/a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的基础上,扩建4500t/a产能,具有资源化、规模化、集中化优势,实现了资源有效利用、节能降耗和减少碳排放的目的,延长了产业链,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项目达产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七、项目的风险分析
本项目为公司新建项目,在技术、生产及经营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将来的盈利能力受到行业、市场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原料价格、产品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盈利水平,故本公告所涉及的投资额、投资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报期等财务数据不构成业绩承诺。公司将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风险的事前管控,确保在既定建设期内竣工和验收,但不排除其他影响项目进程的情形发生。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之法律意见书》;
3、《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4500吨/年电子级三氟化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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