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协议延期系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极米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自动延期12个月;
● 本次协议延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钟波先生。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肖适先生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自动延期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原《一致行动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波先生与肖适先生、钟超先生、刘帅先生、尹蕾先生、廖杨先生、廖传均先生于2017年12月23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各方自愿在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性事务上与钟波先生形成一致意见并采取一致行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前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该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后3年(即2024年3月2日到期)。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波先生与肖适先生、刘帅先生、尹蕾先生、廖传均先生(以下简称“原一致行动人”)于2024年2月29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4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2日;若2025年3月2日有效期届满前各方无异议,则《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一致行动关系到期及部分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原一致行动人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时均与钟波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各方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二、 《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自动延期情况
为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经充分沟通协商,钟波先生与肖适先生于2025年2月28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一)《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25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2日。若2026年3月2日有效期届满前双方无异议,则《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12个月。
(二)除双方持股数额变化(双方持股数额以公司股东名册为准)及协议有效期外,《一致行动协议》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补充协议(二)构成《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的一部分,与《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补充协议(二)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一致行动关系到期及部分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跨越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近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肖适先生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自动延期的告知函》确认,该《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有效期自动延长12个月至2027年3月2日。
三、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自动延期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钟波先生。本次《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延期有利于实现公司控制权稳定、保持发展战略及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2月2日,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9.5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2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002万股的比例为0.5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0.00元/股,最低价为90.5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7.28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1.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002万股的比例为0.5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0.00元/股、最低价为90.53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3,997.28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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