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16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新旭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2月27日分别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君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罗方慧女士具备履行内审负责人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变更副总经理、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二)《关于变更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提名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罗政先生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新旭腾关于变更副总经理、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15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
● 本次赎回金额:3,000、1,000万元人民币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于2026年2月27日到期,公司于当日收回上述理财的本金3,000、1,000万元人民币,已获得理财收益合计18,698.63元人民币。上述已收回的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的保本型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公司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5068 证券简称:明新旭腾 公告编号:2026-017
转债代码:111004 转债简称:明新转债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副总经理、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变更副总经理的情况
(一)副总经理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副总经理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刘贤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贤军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贤军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41,000股,还参与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刘贤军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本次刘贤军先生卸任公司副总经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和经营。
公司及董事会对刘贤军先生在任职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副总经理聘任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庄君新先生推荐,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罗政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副总经理的议案》。全体提名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罗政先生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聘任罗政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变更内审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赵红阳先生的辞任申请,因工作安排调整,赵红阳先生申请辞去内审负责人职务。辞任后,赵红阳先生仍留任公司,该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赵红阳先生担任内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罗方慧女士具备履行内审负责人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聘任罗方慧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附件一
罗政先生简历
罗政,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4年至2016年担任新华社上海分社记者,2016年至2018年担任中信建投证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2018年至2020年担任国盛证券机械行业联席首席,2020年至2022年担任信达证券机械行业首席分析师,2022年至2025年担任鹏华基金稳定收益部基金经理,2025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子公司明新智源(浙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明新智达(浙江)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旭清灵动(上海)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罗政先生除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附件二
罗方慧简历
罗方慧,女,199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2021年9月至今任职于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
截至目前,罗方慧女士除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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