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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727          证券简称:恒坤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2万元(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一年(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六)投保授权: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阅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88727         证券简称:恒坤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4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易荣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阅《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因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订<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证券投资交易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公司拟新订《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制度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证券投资交易管理制度》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发出召开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6)。

  特此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88727         证券简称:恒坤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6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19日 14 点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厦门中心E座19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9日

  至2026年3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3月16日(上午9:30-下午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厦门中心E座19楼公司证券部

  (三)股东登记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意事项:以上所有原件(除授权委托书外)均需一份复印件,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颖峥、丁爽

  电话:0592-6208266

  邮箱:ir@hengkun.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厦门中心E座19楼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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