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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决议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02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年5月14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77元/股(含),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4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2025年10月11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2.4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4.3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6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4,5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9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99.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2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9,999,627.9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6年1月5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6年1月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截至2026年3月2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59,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7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99.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706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4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此回购期间持有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如下:

  (一)2025年6月21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过户登记工作,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增加,本次归属股份的过户登记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具体归属股份数量如下表所示:

  

  (二)公司职工董事陈笑林先生在回购期间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过户登记,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并在回购期内卖出股票,其卖出股票行为发生时尚未担任公司职工董事,且其不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股票的情况。

  五、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六、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559,847股,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按照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实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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