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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8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彭州微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州微芯”)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使用4.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彭州微芯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使用27,92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彭州微芯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上述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实施“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阶段)项目”。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彭州微芯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4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133,13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27.04元/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9,999,997.44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7,451,983.16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2,548,014.2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6 年2 月12 日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600228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阶段)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彭州微芯,截至目前,彭州微芯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其中已实缴2,920万元。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5,000万元,其中3,080万元拟用于对彭州微芯实缴注册资本,4,000万元拟用于对彭州微芯进行增资,27,920万元拟用于对彭州微芯提供无息借款。本次增资完成后,彭州微芯注册资本将增至1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阶段)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二)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三)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对象的财务情况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审计,2025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彭州微芯100%的股权,其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彭州微芯、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亦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80万元用于对彭州微芯实缴注册资本,4,000万元用于对彭州微芯进行增资,27,920万元用于对彭州微芯提供无息借款,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完成后,彭州微芯注册资本将增至1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阶段)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微芯生物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芯生物”)于 2026  年3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4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133,13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27.04元/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9,999,997.44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7,451,983.16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2,548,014.2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6 年2 月12 日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600228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6年3月3日至2027年3月2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及投资决策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6年3月3日至2027年3月2日;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定向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方式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及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督促财务部合规地进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财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微芯生物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7

  转债代码:118012      转债简称:微芯转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调整

  “微芯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微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调整前转股价格:25.26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25.40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6年3月5日

  一、 转债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4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133,13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27.04元/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9,999,997.44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7,451,983.16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2,548,014.2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2月12日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600228号)。

  根据公司《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则公司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与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中“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进行计算,调整前转股价格P0为25.26元/股,A为增发新股价27.04元/股,k为增发新股率0.086151。因此调整后的转股价格P1=(P0+A×k)/(1+k)=(25.26+27.04*0.086151)/(1+0.086151)=25.40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微芯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5.26元/股调整为25.40元/股,调整后的“微芯转债”转股价格自2026年3月5日起生效。同时,“微芯转债”将自2026年3月4日起停止转股,将于2026年3月5日起开始恢复转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微芯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 2022 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952070

  电子邮箱:ir@chipscreen.com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 2026-016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35,133,136股

  2、发行价格:27.04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949,999,997.44元

  4、募集资金净额:932,548,014.28元

  ● 预计上市时间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35,133,136股已于2026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在其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XIANPING LU。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涉及有关单位及术语的简称与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中的释义相同。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注册过程

  1、公司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11月20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4年12月6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5年4月2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5年5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5年11月19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涉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2月5日。

  2025年12月5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涉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发行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2月5日。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程序

  2025年10月29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审核意见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年12月1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4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注册批复日期为2025年11月25日,批复有效期12个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95,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8,125,305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根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按发行底价27.04元/股计算,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为35,133,136股(含本数),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000.00万元(含本数)。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5,133,136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2月4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2月3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27.04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27.04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和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04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0.00%。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49,999,997.44元,扣除发行费用17,451,983.1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32,548,014.28元。

  5、股份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的A股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2月9日向12名发行对象发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缴款通知书》。

  2026年2月24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600229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2月11日止,国投证券已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缴存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949,999,997.44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2026年2月12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国投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募集资金。

  2026年2月24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600228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2月12日止,发行人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133,136股,发行价格27.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49,999,997.44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451,983.16元(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2,548,014.2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5,133,136.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897,414,878.28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等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对发行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在发行过程、发行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已取得发行人内部有效批准及授权,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申购报价单》的《认购邀请书》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要求,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资格、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规定;《缴款通知》《认购合同》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定价配售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04元/股,申购报价为27.04元/股及以上的12名认购对象确定为获配发行对象。其中,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长基金报价27.04元/股对应的有效申购金额分别为7,400.00万元、3,200.00万元,申购价格相同的报价按照“申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因此在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拟发行股票数量范围内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有效申购全部获配,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长基金部分获配,获配股数为1,137,580股,获配金额为30,760,163.20元。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5,133,13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49,999,997.44元。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海南文泰日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文泰润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海南文泰日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6、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开元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7、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长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8、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陕西创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史连明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中,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基金”)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因此认定诺德基金为发行人关联方。除前述情形外,诺德基金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诺德基金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诺德基金作为发行人关联方,其参与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发行人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拟参与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发行人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经核查,诺德基金虽为发行人关联方,但不属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属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竞价的情形。

  根据获配发行对象提供的申购材料及作出的承诺,经核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发行对象诺德基金参与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除前述事项外,发行对象诺德基金及其控股股东天府清源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除诺德基金外,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6年1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截至2026年3月2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XIANPING LU等股东不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其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被动稀释,被动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的披露标准。本次股本变动前后股东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变化情况如下:

  

  (四)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35,133,136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XIANPING LU,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上市公司的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将得以提升。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创新药研发项目”、“彭州微芯原创新药制造基地(一阶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与公司主业紧密相关,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亦不会因本次发行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除因诺德基金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外,本次发行不会产生其他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五、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发行人律师

  

  (三)审计机构

  

  (四)验资机构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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