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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及 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续聘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项目合伙人的函》《关于变更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情况

  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合伙人宣宜辰、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彦成、质量控制复核人程英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原项目合伙人宣宜辰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质量控制复核人程英因工作安排调整,现变更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陈雷,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覃业志,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彦成不变,仍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本次变更人员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情况

  

  2、诚信记录及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雷、质量控制复核人覃业志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且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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