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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3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2月23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至全体持有人。会议由持股计划管委会委员周丹红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70人(不含预留部分及预留份额代为持有人),实际出席持有人70人,代表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6,642,151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60.6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参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韩铭扬先生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上述持有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44,526份,未参与本次会议所有议案的提案及表决。因此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份额总数为6,497,625份。

  经出席会议的持有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金烨民先生、赖海维女士因离职,不再是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再担任本次持股计划管理会委员之职,本次大会同意改选孙润尧先生、孔晔女士为本次持股计划管理会委员,任期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孙润尧先生、孔晔女士非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6,497,625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同日,公司召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孙润尧先生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鉴于当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公司制定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时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2025年年度业绩预测公司已不具备达成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条件,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提前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全部标的股票,按规定进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6,497,625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6-013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人作为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开承诺:

  本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符合独立董事之任职要求。

  特此承诺。

  承诺人:杨筱球

  2026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6-014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23日14:4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6年3月17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象山西周镇华翔山庄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登载于2026年3月5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3、特别说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3月21日、2026年3月22日,每日8:30—11:00、13:30—16:00;2026年3月23日8:30—11:00、13:30—14: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A座6层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远达、陈梦梦

  邮政编码:201204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传真号码:021-68942221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林迎君;联系电话:021-68949998-899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华翔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48。

  2、投票简称:华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3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3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26年3月  日

  附注:

  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6-01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作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情况下,确定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1,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8.88元/股(含),即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毕或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尚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或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则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8.88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8.88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09.1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29.62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3%。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成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发生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若按回购上限金额人民币2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8.88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数量约为429.62万股。按照截至2026年3月3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如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若按回购下限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48.88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数量约为409.17万股。按照截至2026年3月3日公司股本结构测算,如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财务数据如下:公司总资产为2,607,506.9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24,519.83万元。按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1,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的比例为0.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87%。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21,000万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经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亦未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的减持计划。如后续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授出或转让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一)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与股份注销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工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或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则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2、公司本次回购股票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6-012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柳铁蕃先生将于2026年3月5日任期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柳铁蕃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再在公司任职。为确保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数符合相关要求,在公司召开股东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前,柳铁蕃先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铁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柳铁蕃先生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筱球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杨筱球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其为独立董事后,杨筱球先生将一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筱球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附件简历:

  杨筱球先生,61岁,本科学历,现任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凯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注册会计师、长沙学院财务处和审计处处长等。杨筱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6-01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概述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年8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已于2022年8月3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1.00元/股,过户股票数量为10,948,90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45%,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分别为48个月、60个月,自公司公告完成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计算,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年度为2025年,需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2025年度经审计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

  2、2025年度经审计公司净利润不低于21亿元人民币;

  3、2025年度经审计公司净利润率不低于7.0%。

  鉴于当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时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2025年年度业绩预测公司已不具备达成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条件,结合人才激励效果、激励对象的意愿并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成本,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及后续安排

  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终止,后续将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全部标的股票,按规定进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四、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产生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

  公司后续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尽快推出合适的激励方式,以完善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审批程序

  2026年3月3日,公司召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026年3月3日,公司召开宁波华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026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韩铭扬先生回避了该项表决。本事项已取得股东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宁波华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股票代码:002048           股票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6-009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2月13日以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3日下午4点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亲自出席董事5名。董事长周晓峰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鉴于当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时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2025年年度业绩预测公司已不具备达成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条件,结合人才激励效果、激励对象的意愿并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成本,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全部标的股票,按规定进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该议案已经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有关审议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决策权限已取得股东会授权,本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韩铭扬先生回避了该项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8.88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8.88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09.1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29.62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3%。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成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发生为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与股份注销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工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筱球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柳铁蕃先生将于2025年3月5日任期满6年,依据相关规定,到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再在公司任职。本次会议对柳铁蕃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深表感谢。

  本次会议同意提名杨筱球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同意在股东会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筱球先生作为独立董事的津贴按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执行。

  杨筱球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在浙江象山召开,会议具体事项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5日

  附件简历:

  杨筱球先生,61岁,本科学历,现任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凯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注册会计师、长沙学院财务处和审计处处长等。杨筱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筱球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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