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5日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 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号兆驰集团大厦B座5楼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伟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76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648,830,0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7.264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6,463,5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4917%;前述“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已扣除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放弃的1,022,737,197股股份表决权。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5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22,366,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7729%。
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远程方式出席/列席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吴传娇律师、史一帆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 逐项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5名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顾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0,203,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951%;反对2,078,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1%;弃权286,5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8,518,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22%;反对2,078,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5%;弃权27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3%。
1.02 选举徐腊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0,233,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969%;反对2,041,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8%;弃权286,55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8,548,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51%;反对2,041,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44%;弃权2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5%。
1.03 选举欧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0,232,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968%;反对2,044,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0%;弃权286,5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9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8,547,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47%;反对2,044,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54%;弃权2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9%。
1.04 选举唐美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38,315,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676%;反对23,956,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29%;弃权286,5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7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6,630,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015%;反对23,956,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766%;弃权28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0%。
1.05 选举金从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59,774,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690%;反对2,057,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8%;弃权286,9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8,089,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64%;反对2,057,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14%;弃权72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22%。
1.06 选举卢宝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25,317,3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302%;反对191,544,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70%;弃权1,131,967,7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5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9,040,4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103%;反对191,544,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673%;弃权28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4%。
议案1.01至议案1.05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1.06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因此,顾伟先生、徐腊平先生、欧军先生、唐美华女士、金从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2. 逐项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范鸣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5,027,754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065,724股。
2.02 选举傅冠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86,069,883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68,107,853股。
2.03 选举范伟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55,156,443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194,413股。
议案2.01至议案2.03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因此,范鸣春先生、傅冠强先生、范伟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46,267,7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1,8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1%;弃权6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8,305,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01%;反对1,8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1%;弃权68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8%。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47,728,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2%;反对8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2%;弃权2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9,766,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29%;反对82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6%;弃权2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吴传娇律师、史一帆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5日16: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号兆驰集团大厦B座5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会议通知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以现场口头、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一致推举顾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2.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顾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徐腊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
(1)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顾伟先生
成 员:徐腊平先生、欧军先生、范鸣春先生、范伟强先生
(2)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范鸣春先生
成 员:顾伟先生、傅冠强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范伟强先生
成 员:徐腊平先生、傅冠强先生
(4)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傅冠强先生
成 员:徐腊平先生、范伟强先生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傅冠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5.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5.0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欧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5.02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严志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5.03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单华锦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严冬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罗丽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6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于股东会同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顾伟先生(董事长)、徐腊平先生(副董事长)、欧军先生、唐美华女士、金从龙先生、严冬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范鸣春先生、傅冠强先生、范伟强先生
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选举顾伟先生、徐腊平先生、欧军先生、唐美华女士、金从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范鸣春先生、傅冠强先生、范伟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经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严冬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7日、2025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和《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管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二、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1. 战略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顾伟先生
成 员:徐腊平先生、欧军先生、范鸣春先生、范伟强先生
2.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范鸣春先生
成 员:顾伟先生、傅冠强先生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范伟强先生
成 员:徐腊平先生、傅冠强先生
4.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傅冠强先生
成 员:徐腊平先生、范伟强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欧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严志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单华锦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严冬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聘任罗丽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单华锦女士、罗丽云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33614068
传真:0755-33614256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号兆驰集团大厦B座
四、 公司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卢宝丰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但仍将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增荣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亦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宝丰先生、张增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卢宝丰先生、张增荣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 备查文件
1.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4.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3月6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 欧军先生简历:
欧军,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学院EMBA。曾任职于东莞金正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甲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0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TV事业部海外销售部经理、TV事业部海外销售部总监、TV事业部总经理以及公司副总经理等职位。2017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并于2022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同时兼任本公司多家下属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欧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欧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严志荣先生简历:
严志荣,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EMBA在读,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2010年1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董事等职务;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同时兼任本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等职务。
截至目前,严志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严志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 单华锦女士简历:
单华锦,女,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8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2013年4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法务部副经理、战略发展部经理、监事等职务;2021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单华锦女士于2024年荣获新财富第二十届金牌董秘称号,以及曾多次获得“最佳主板上市公司董秘”、“年度投资者信赖董事会秘书”、“年度卓越董秘”等个人荣誉,“最佳价值传递IR团队”等团队奖项。
截至目前,单华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单华锦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 严冬先生简历:
严冬,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投资分析师等职业资格。曾先后担任中建国际投资集团财务资金部助理总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等职务;2017年4月至2024年10月,任职于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历任深圳资本集团风险控制部经理、高级经理、副部长、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等职务。2024年11月起任职于本公司,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6年3月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目前,严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严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内审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 罗丽云女士简历:
罗丽云,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2017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广东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负责人等职务。现任深圳市晨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2023年12月起任职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4年8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罗丽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罗丽云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