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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3月6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6年3月2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6号),同意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易”)。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36,204.9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及税费、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相关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开户手续、与独立财务顾问以及存放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根据实际需要履行全部法定及约定程序与手续等,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完成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024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6号),同意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澎立生物医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易”)。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36,204.9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及税费、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关于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相关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开户手续、与独立财务顾问以及存放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根据实际需要履行全部法定及约定程序与手续等,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完成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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