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本次分红方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迪苏”或“公司”)2025年度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54,532,027元,安迪苏母公司层面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6,269,833元。
为了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业绩成果,同时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基础上,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总额为人民币307,977,925.70元人民币(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在2026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中期分红方案如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1元人民币(含税),总额为人民币157,068,742.11元人民币(含税)。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中期分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中期分红已于2026年2月27日完成派发。
综上所述,2025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465,046,667.81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28%。
二、 近三年分红情况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6-011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97,877,984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54元。截至2025年12月10日止,公司的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2,999,999,999.36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6,124,892.9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875,106.46元。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758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9.36元,扣除直接支付发行费用7,367,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992,632,999.36元,此款项已于2025年12月11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中。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892,158,889.78元进行补流,获取利息收入1,235,976.72元,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2,101,710,086.3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内。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于2025年12月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详见下表: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95,311.22万元。具体参见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安迪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如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且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2025年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公司代码:600299 公司简称:安迪苏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迪苏2025年度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54,532,027元,安迪苏母公司层面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6,269,833元。
为了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业绩成果,同时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基础上,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人民币307,977,925.70元人民币(含税)。本利润分配预案仍需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通过。
此外,公司在2026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中期分红方案如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1元人民币(含税),总额为人民币157,068,742.11元人民币(含税)。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中期分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中期分红已于2026年2月27日完成派发。
综上,2025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465,046,667.81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28%。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具体参见本章节第五部分“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第四小节“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全球人口总计80亿,预计到2050年将增长至约100亿。由于自然资源稀缺、气候变化和人口增长等多重因素,亟需通过提高生产效率,来保证食品和营养安全。
如今,饲料-食物链面临着双重挑战:1)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全球需求,必须提供足够多高质量、高性价比的肉、蛋、鱼、奶等食品;2)而该生产运行系统必须符合环境友好、社会有益和经济可行等各项要求。基于此,大家普遍认同动物营养与健康行业在提高终端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提高家禽养殖效率,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保证动物健康和优质饲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安迪苏的愿景是以经济安全且可持续的方式为人类提供高品质食品。
自成立至今的85余年,安迪苏一直致力于通过不断地为饲料和食品行业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同时持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安迪苏推出的动物营养及健康产品中包含动物所需的必需营养素,也包括但不限于帮助动物提升消化能力,提高饲料产出效率和提升饲料质量,通过稳定肠道有益菌群提高肠道健康来增强对有害微生物的抵抗力,进而帮助提升动物健康水平的各类特种产品。通过此类特种产品的推广,安迪苏在审慎使用抗生素降低抗菌素耐药性(AMR)的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安迪苏提供的各类饲料添加剂及极具竞争力的动物饲料解决方案,可以在动物生产过程中减少废物排放(如氮、磷和甲烷),提高饲料原材料转化率,并进一步平衡动物饲养效率和养殖质量,从而对可持续生产和环境保护做出自己的贡献。
安迪苏为预混料厂、饲料加工厂、养殖农场、一条龙养殖企业,以及为动物包括家禽、猪、反刍动物和水生动物等相关的食品生产提供解决方案。我们的团队向全球逾110多个国家约4200名客户提供服务,帮助客户就如何提升生产效率、提高动物性能、优化动物营养和原料使用、保证动物健康的同时尽可能减少或最小化其对环境的影响。
安迪苏的业务遍及全球,销售团队分布在欧洲/独联体、中东/非洲/印度次大陆、北美、南美和中美洲、亚太和中国等六个地区。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销售和技术支持团队,在饲料添加剂应用技术、饲料配方和成品分析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依赖其全球经销网络以及与客户之间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增强了公司作为首选供应商的市场地位。
围绕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公司一直积极实施“双支柱”战略,即成为蛋氨酸行业全球领导者,并推动全球特种产品业务高盈利、快速发展。
为此,安迪苏为市场带来了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在所有动物品种的饲料及动物养殖关键环节都为客户提供了支持。
★ 功能性产品:
o 安迪苏是全球液体蛋氨酸的领导者,正努力迈向成为全球第一大蛋氨酸生产商。安迪苏是全球少数几家能够同时生产液体和固体蛋氨酸的蛋氨酸生产商之一,并在中国和欧洲均拥有一体化生产平台;
o 安迪苏在饲料级维生素行业中拥有非常独特的竞争地位,致力于向客户提供高质量且具有完全可追溯性的全系列维生素解决方案。
★ 特种产品
o 安迪苏是全球领先的提供高度专业化、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的特种饲料添加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适用于所有动物品类,包括家禽、猪、反刍动物和水产,产品和服务主要分为以下四个类别:
- 提升消化性能产品(酶制剂、饲料乳化剂):安迪苏是世界领先并深受客户认可的非淀粉多糖酶供应商之一,拥有超过25年的发展历史。
- 提升动物健康水平类产品(即提升动物健康及肠道健康表现类的产品:益生菌、硒类产品、有机酸等):在该领域,安迪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通过完成对FRAmelco和Nor-Feed的收购,安迪苏进一步巩固了其在“营养促健康”这一极具发展前景并快速增长的市场中的领导地位。
- 提升饲料品质类产品(适口性产品、霉菌毒素管理):在饲料原料评估与质量提升、饲料摄入和动物健康与表现等方面为客户提供支持。
- 提升产品质量和价值类产品(反刍动物氨基酸类产品、创新反刍类解决方案等):在减少氮排放的同时优化氨基酸平衡,有助于提升牛奶生产的可持续性水平。安迪苏在这一领域是毋庸置疑的市场领导者,拥有30余年反刍动物包被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服务经验。
★ 服务
安迪苏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客户在饲料原料评估和质量提升、饲料配方和生产、饲料摄入和动物健康与表现等方面的所有关键环节,使其成为客户的关键解决方案供应商,也是价值链中所有参与者的关键合作伙伴。
安迪苏非常重视在研发创新上的投入,截至目前有300余名研发技术人员致力于研究和创新,是支持“双支柱”战略发展的重要引擎。
安迪苏依赖于其分布在欧洲、美国、东南亚和中国的生产基地,为动物饲料领域设计、生产、推广可持续的营养及健康解决方案。大部分产品的生产均通过上述生产平台在安迪苏内部完成,另有部分维生素产品是通过贸易方式获得,还有部分特种产品的生产是通过与行业内长期合作的战略合作伙伴共同研发并生产完成。安迪苏正在加强自身蛋氨酸和特种品全球化产业布局,以满足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并同时确保全球稳定供应。
为了建立可持续发展模式,安迪苏希望能在经济和人类发展与地球资源保护之间取得平衡。
得益于不断创新的生产方式和持续提升的安全理念,“零事故”是安迪苏所有员工力争实现的安全目标,包括工作安全、工艺安全、产品安全、运输安全和环境安全。
在安全方面,2025年安迪苏关键安全指标TRIR降至0.05,为历史最佳水平,与上一年(0.1)相比取得了显著进步。在工艺安全方面,工艺安全指数(PSER)也源于工艺安全事件发生率的下降而获得了明显降低:2025年为0.4,而2024年为0.84。
自2015年开始,安迪苏即承诺在未来10年间,每生产一公斤产品,温室气体排放(范围1+2)、能源消耗强度、用水强度均较2015年水平减少20%。
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源于工艺产品创新、工艺流程优化、能源使用效率提升和可再生或低碳能源采购等各类举措的持续落地,安迪苏已实现范围1和范围2排放温室气体排放减少,且远超2025年目标(较2015年已减少45%)。
安迪苏的气候战略围绕双重责任构建:
? 降低自身运营的环境足迹,重点关注高能耗生产装置及工艺;
? 助力降低畜牧业的环境足迹,主要依托提升产品性能、扩大生命周期评估(LCA)覆盖范围以及优化客户支持解决方案,给下游畜牧业减排带来积极影响。
这一战略方针彰显了安迪苏作为饲料与食品价值链核心参与者的定位,与其商业模式及长期增长战略高度契合,并致力于推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例如可持续发展目标2“零饥饿”、目标8“体面工作和经济增长”、目标12“负责任消费和生产”以及目标13“气候行动”。
在改善能源消耗方面,主要是围绕3个主要方面实施:1) 优化工艺操作,尽可能避免损失; 2) 通过技术创新,持续优化工艺流程,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3) 优化采购合同和寻求补贴。基于能源使用强度的目标,安迪苏在2025年取得了较目标更为优异的成绩(较2015年降低30%)。
通过将可持续水资源管理全面融入所有运营环节,通过减少淡水取用、提高循环利用率并促进水资源的再利用,我们的水资源使用轨迹已超前实现目标(较2015年降低24%)。安迪苏通过涵盖风险评估、监测、效率提升、基础设施的循环利用及保障资产完整等全面且务实的水资源管理方针,统筹管理水资源利用。同时,公司建立了规范化流程,以识别、评估并管理各工厂在水资源压力、短缺、干旱及洪涝方面所面临的风险。
安迪苏2025-2030年可持续发展路线图将可持续发展深植于公司战略核心,以支持长期、负责任的增长与创新。这体现了安迪苏在降低自身环境足迹的同时,致力于推动动物饲料及食品价值链可持续发展转型的宏伟愿景。
该路线图由四大重点构建。安迪苏致力于通过实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范围1和范围2)、能源及水资源消耗目标,来降低运营的环境足迹,并为实现2035年目标制定了更具雄心的减排路径,其中包括范围3排放。
与此同时,安迪苏依托生命周期评估(LCA)技术,创新研发客户可持续发展方案,精准量化产品创新带来的减排效益,全面推动价值链绿色低碳转型。
此外,公司深耕安全文化建设,严守道德合规底线,践行多元包容理念,深化规范社会责任实践,切实履行对员工、利益相关方及社会的郑重承诺。
路线图持续完善ESG治理与披露机制,将可持续发展要素深度融入投资采购决策,稳步推进二氧化碳定价机制落地,全方位增强ESG报告的严谨度、透明度与执行效能。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请参见以下主营业务分析等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6-007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迪苏”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材料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6年2月25日、2026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郝志刚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参加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同意上述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同意上述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风险评估报告》《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同意上述议案。
关联董事郝志刚,Gérard Deman,姚炜,董大川和孙岩峰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4. 审议通过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于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同意上述议案。
关联董事郝志刚,Gérard Deman,姚炜,董大川和孙岩峰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同意上述议案。
关联董事郝志刚,Jean-Marc Dublanc,Gérard Deman,姚炜,董大川和孙岩峰回避表决。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6.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同意上述议案。
关联董事郝志刚,Gérard Deman,姚炜,董大川和孙岩峰回避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7.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安迪苏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同意上述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8. 审议通过关于《安迪苏(泉州)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同意上述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9.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投资事项》的议案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投资事项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同意上述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同意上述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12.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54,532,027元,安迪苏母公司层面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6,269,833元。
为了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业绩成果,同时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基础上,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总额为人民币307,977,925.70元人民币(含税)。
此外,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提出了中期分红方案,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157,068,742.11元(含税),即每10股人民币0.51元(含税)。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中期分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中期分红已于2026年2月27日完成派发。
综上,2025年度公司预计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465,046,667.8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2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同意上述议案。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14. 审议关于《续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公司投保年度保费不超过30,000美元(加当地保险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不超过15,000,000美元。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积极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6. 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5年度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履职报告》《2025年度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5年度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度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履职报告》《2025年度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5年度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同意如下报告:《2025年度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履职报告》《2025年度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5年度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听取。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6-010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为了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年。
● 交易限额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的子公司。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郝志刚、Gérard Deman、姚炜、董大川和孙岩峰回避表决),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合作期间,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本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本协议生效后,将取代双方于2023年6月7日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原协议”),原协议终止并不再履行。原协议相关内容及审议程序,可参考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安迪苏关于拟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中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的子公司。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 首次签订
√ 非首次签订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备注:自202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及贷款均仍按照原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未超过原金融服务协议规定的公司及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总额及最高综合授信额度20亿元的额度上限。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本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年。其中,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为人民币【叁拾亿】元整,最高授信占用总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叁拾亿】元整。
(一)协议签署的原则
协议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通过业务合作达成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协议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
(二)协议主要内容
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本公司及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本公司及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总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叁拾亿】元整。
2、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及成员企业指令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财务公司免费为本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信贷服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本公司及成员企业经营和发展需要,为本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服务。本公司及成员企业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内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财务公司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本公司及成员企业需求;财务公司承诺向本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并不高于本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平。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授信占用总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叁拾亿】元整。
4、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将按本公司及成员企业的指示及要求,向本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5、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须经订约双方签章,且满足下述条件后生效: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方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乙方满足有关合规性要求。
(2)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3)本协议签署后,如本协议内容因任何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除而需变更,或因证券监管机关以书面方式要求甲方对本协议做出调整而需变更的,双方应当按照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对应变更,以符合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关主管机关的要求。
6、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7、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8、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该项关联交易事项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郝志刚、Gérard Deman、姚炜,董大川和孙岩峰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协议主要条款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已对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事项拟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处置预案。
(三)董事会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
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风险与合规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金融服务成本;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协议主要条款客观、公允。公司已对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事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处置预案,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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