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红塔红土信息产业精选股票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红塔红土信息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红塔红土信息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3月8日,自2026年3月9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红塔红土信息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红塔红土信息产业精选股票发起式

  A类份额基金代码:015734

  C类份额基金代码:01573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3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3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3月8日。截至2026年3月8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本基金于2026年3月9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6年3月8日,自2026年3月9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投及转托管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等。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可以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具体以届时公告的本基金清算报告为准。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至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年限。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清算期间,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及转托管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amc.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1-666-916(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并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